第101章(1 / 2)
难道说是像凌峰事件一样,真的突然有分场编剧做不了,所以临时拉他凑数?
好像只有这个解释说得通。
林琼把大学时的雏鸟作品翻了出来。
那是一篇短话剧,在京林戏剧学院的毕业戏上排过,后来林琼参加工作,无瑕顾及这个剧本,把它卖给一个导演系的年轻小导演拿来拍微电影,还拿了一个小奖项。
微电影限于经费不足,被轻微改编过,但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改编,比如男主小时候爱吃的糖,从五毛钱的真z棒强行换成了唯一的赞助商提供的啵霸奶茶。剧本注明了他是版权方,他又保留有初始剧本,拿来交差是足够了。
只是七年前的东西放在现在看实在有点辣眼睛,林琼没有勇气多看。他甚至觉得李萃看完之后,会后悔给他开出一场戏五千的价钱。
还好邹彦生没看过这个鬼东西也愿意当冤大头。
林琼心想,他的运气其实一直不错的。
可邹彦生却主动问:“你打算把哪部作品给李导过目?《早莺》?”
林琼的表情跟见了鬼一样:“草,你怎么会知道这个东西?”
要知道这个戏虽然注明了林琼是原作者,但叫林琼的非常多,光是那一届的戏剧学院就有两三个,还都是女生。
邹彦生是之前还说没看过他的作品,这么短的时间靠什么来锁定他的?
狩猎时刻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邹:我有小玉京雷达。
琼:倒也不需要这种东西(冷漠)
咦,这个人,不仅不双更,更新时间还越拖越晚了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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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萃看过了林琼的旧作,评价道:“还可以,稚嫩了些……看得出是有天分的,这小家伙适合文艺片啊。”
《早莺》的初始剧本讲的是外出务工的男孩千里迢迢回乡,回到小镇后才发现家中的变故。祖母去世,母亲改嫁,祖父痴呆,记忆停留在了男孩出生不久、男孩的父亲刚刚过世的时候。祖父不顾母亲的劝阻,执意在守在从前的家里,偶尔和记忆中的人对话,对男孩的态度却像是对待陌生人。
男孩决定留在小镇照顾祖父,租下附近的老房子,在附近的饭店里打工,也试图唤醒祖父对他的记忆。
可他始终走不进祖父的内心,就像他也无法融入母亲的新家庭。
在母子俩的争吵声中,祖父的葬礼结束了。
男孩或许回来早了,或许回来晚了。
像一只候鸟失去了旧巢,迷茫地继续飞行。
制片人说:“就是陈旧了点,台词和分幕都太舞台剧了,他没做过电视剧,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啊。”
“都是可以学的嘛,”李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谁也不是生来就会写电视剧本的。”
制片人叹气。
“不满意又能怎么样,先让他写个分镜试试吧。”制片人问李萃,“许青河怎么说?”
李萃嗤了一声。“他能有什么意见,嘴上说不满意林琼,实际上天天眼珠子都要粘林琼脸上去了。能让他管林琼,他乐意着呢。”
剧本的完成度依然不够,几乎每天都要开会讨论怎么修改。许青河得知林琼要加入,面露讽刺:“那让他专门写赞助的部分吧。”
有了新注资,那就是有新赞助。和电影不一样,电视剧的赞助商往往多而杂,而且制片人拉到什么赞助就得想办法把人家的广告塞进去,就算拉到的是菊康泰也得想办法让某个角色有痔疮。
当然了,好好的一部悬疑剧再怎么样也不至于来菊康泰的广告,比如新来的广告,对方投了一千万,出手大方,要求三十集里要出现十次推广。十次,他妈的,也不怕观众看了直接把这个牌子拉黑。许青河冷笑:“除了新赞助,不是还有之前那个坚果的牌子没插进去吗?正好让林琼来写,怎么写他应该清楚得很。”
许青河作为总编剧这么安排,其他编剧也不觉得哪里不对。毕竟新来的就是默认去做一些无关痛痒又不需要水平的事。
林琼和剧组签了单独的合同,合同上给他写的工资是两千一场,其余的钱款走制片的私账。很朴实无华的操作,通常为了避税都这么干。就像有些劳务合同,月薪给的是三千,实际上合同里写的就一千五。还有邹彦生,他的合同里写的是十万一集,男二出场的总集数是三十三集。但实际上邹彦生这次的片酬加起来绝对接近八位数,比作为主演的滑宇还要高得多。
这种灰色地带是个人都爱踩,林琼也算见怪不怪了。
他被拉进编剧们的临时群组,这些人还都挺热情,欢迎完之后还要夸林琼在《水边的乐园》里的表现,并表示有哪里不懂的都可以问他们。
都说文人相轻,林琼不是来交朋友的,没有轻易接受他们套的热乎。
许青河鼻孔朝天告诉他,鉴于他经验不多,不好给他正式的戏份,让他先写点广告场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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