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2)
开口。
杨景谦坐在她对面的摇椅上,没有先叙旧,而是将牛奶往她面前又推了推,“先喝点牛奶吧,不然一会儿凉了。”
江攸宁捧着牛奶,抿了一口,略显拘谨。
“你毕业后去做什么了?”杨景谦问。
“申请了哥大,在那边呆了一年。”江攸宁说:“之后回来做了法务。”
“法务啊。”杨景谦沉吟了会儿,兀自笑了,“我以为你会去做诉讼。”
“嗯?”江攸宁眉头微皱。
杨景谦看她表情不对,立马解释道:“我没有看不起法务的意思,只是我一直都觉得你的性格特别适合诉讼。”
“哦。”江攸宁思考了会儿,“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
她自小就不是个能言善辩的人,学法也是受了慕承远的影响,很小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背法条特别快。
后来上了大学也想过当诉讼律师,但因为种种原因,她还是选择做了法务。
很多人都说她适合做法务。
性格佛系,相处慢热,做事稳妥精细。
这是第一次。
有人觉得她适合做诉讼。
“你那会儿模拟法庭的时候,打感情类纠纷案件特别好。”杨景谦打从心底里佩服她,“你的共情能力是很多人都比不上的,所以我觉得你适合做诉讼。”
“昂。”江攸宁笑了下,“但又不是每次都能碰上感情类案件。”
小实习生去了律所,怎么可能挑肥拣瘦?
人家给你派发什么案件,你就得做。
不行?
那人家可以换别人。
这就是职场的残酷生存法则。
因为初入职场的实习生不具备不可替代性。
况且,共情能力强是一把双刃剑。
身为代理律师,必须坚定不移的客观站在当事人立场上。
一旦共情太深,她就没办法公正。
再说了,擅长处理情感纠纷?
呵。
她现在连自己的感情问题都处理不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