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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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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看不见人影。

宋奶奶这才步履蹒跚的转头回家,“老宋,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去了季家的大门,让佩琴的儿媳妇美云,给我们家玉书介绍了一个对象。”

若不是陈远,他们和女儿宋玉书之间的感情,不会和解到这个地步。

虽然算不上亲昵,但是起码相处在一起后,不会天崩地裂。

宋爷爷笑了笑,“时间还早,往后且看着。”

女婿对女儿好不好,这需要时间来见证。

宋玉书和陈远去了广外吃了芝麻吊饼,又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豆腐脑,那豆腐脑叫一个嫩啊,简直是入口即化。

一碗豆腐脑下来,宋玉书满头大汗,连带着身上也热乎了起来,“带几个芝麻吊饼去漠河,我跟你说,保管美云也好这口。”

只能说,还是女孩子了解女孩子。

陈远和宋玉书两个人,一人又买了两张芝麻吊饼,没办法毕竟限购,后来陈远想了个折子,让三个随着大人排队的小孩帮忙买。

三个芝麻吊饼,给一分钱报酬。

就这样,陈远一共买到了十来张芝麻吊饼,往行囊里面一放。

领着宋玉书就离开了广外,直奔火车站。

一天一夜的火车,陈远还遭得住,宋玉书到底是很少出远门的,等下次回到漠河驻队的时候,感觉整个人都累垮了。

好在沈美云知道他们今天到,便直接让季长峥,把他们两口子先接到自己家来了。

陈远申请的房子,刚下来,里面什么都还没置办,暂时也住不了。

带着宋玉书去宿舍,那更不方便了,毕竟,宿舍里面住着的都是男同志。

沈美云思来想去,和季长峥商量后,打算让宋玉书暂时住他们家几天。

等陈远把房子的事情落实后,便可以搬过去。

只是,刚把这消息和宋玉书一说,宋玉书便摇头,“美云,那太麻烦你了,反正也就几天的光景,我还是去住上次的招待所就成了。”

她是知道美云家的情况,也只有两间卧室,她若是住过来,他们定然要挤一挤了。

那真是太麻烦了。

沈美云挑眉,“来我家住,包吃包住,你还不乐意?”

宋玉书听到包住,吸溜了下口水,“我去招待所住,来你家吃饭?”

美云的厨艺,她是领教过的,比北京的大厨还好呢。

“真不过来住?”

宋玉书摇摇头,“不了,我还是去招待所住。”

见她如此,沈美云也就没勉强。

“美云,来来来,看看我给你带的什么?”

宋玉书从身上背的包里面,取出一个牛皮纸袋子,一口气掏了小十张芝麻吊饼出来。

“广外门口的芝麻吊饼,爱不爱?”

沈美云眼睛一亮,“他们家不好买吧?”

她和绵绵也去买过,但是人家限购啊。

宋玉书把厚厚的一沓芝麻吊饼递给她,“我就知道你爱吃,是不好买,但是架不住你哥聪明啊。”

提起陈远,宋玉书的眼里带着光,“他找了三个小孩儿,给他们一人一分钱,最后三个人买了九张饼。”

沈美云也意外了下,毕竟,这是她之前都没想到的方法。

“学到了,学到了。”

被夸的陈远淡定的很,他把两个行囊分开放在地上,“这个行囊是干娘托我带给你们的。”

这话一落。

沈美云和季长峥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

“妈给我们带了什么?”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季长峥这话一落,沈美云便蹲下身子,打开了那藤箱,一打开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件千鸟格呢子外套。

小小的一件,明显是给绵绵的。

绵绵一看到这件衣服,眼睛当场一亮,“妈妈,这是奶奶给我的吗?”

沈美云嗯了一声,“你过来,我给你比划下。”

绵绵哒哒哒的跑了过去,沈美云拿起千鸟格呢子外套,往她身上比了下长短,“还有些长,不过等开了春,你就能穿了。”

是那种中长款的,都及膝了。

绵绵很喜欢这个衣服,她当即自己接了过去,“妈妈,我想着试下。”

她要自己照镜子看!

沈美云把衣服递给她,“去吧。”

绵绵六岁了,自己已经会穿衣服了。

这一点沈美云倒是不担心,绵绵一走,箱子里面剩下的东西,沈美云一一拿了出来。

除了绵绵的千鸟格呢子大衣之外,还有一个蝴蝶夹发箍,亮晶晶的,可惜,绵绵已经进屋去了。

沈美云便把这发箍单独拿了起来,放在桌子上,又去看其他的东西。

两斤牛肉干,两斤炸的金黄的猪油渣,还有两袋桃酥,两包花生牛轧糖。

这真的是很好的补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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