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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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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庄静音’曾经的解释,听起来也没有任何破绽。

她身上有两处经年的旧疤痕,两厘米宽的在肩下两公分,更窄点的在膝侧,都是极深的伤口。

斯珩第一次发现时,她声音细若蚊呐,头也没抬地小心开口。

——小时候参加晚宴调皮,从高处跌落,当时裙子也刮破了。

斯珩那时对她的疤不感兴趣。

准确点说,对她整个人都不太感兴趣。连带着话,都有一搭没一搭地听。

跟他没什么关系。

可斯珩没去搜刮过庄静檀的视频。

光是文字类消息,已经让他感觉血压飙升。

还有那场因为她所谓继父出现的意外,那年庄静檀还在上学。

如果看到画面,再从里面一一分辨她撒过多少谎,斯珩都不确定手上能转移注意力的工作,还能不能继续。

但最终还是看见了。

看见庄静檀上学,打工,打架,跟形形色色的漂亮男女碰面的画面。看见她跟合作的青年在酒吧门口吵架;穿过小路去喂野猫;难得赚到新单,在周五的夏夜喝酒然后冲进雨中欢呼;被鸟屎砸中后把外套团巴团巴扔垃圾桶,过了会儿又认命折身返回去捡,黑色垃圾桶等人高,她人都掉进去——这次意外不幸被结过梁子的人发现,于是垃圾桶被盖死拖走了。最后还是盖子被她踢烂,她又跳出来把人揍了一顿。

如果说他跟‘庄静音’的人生,还有三成的重叠率,那他跟庄静檀之间,恐怕连百分之五都欠奉。

斯珩看了几十遍,得出了结论。

庄静檀是个高度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以触觉丈量世界的人,哪怕是痛觉,只要能让她感觉到存在,她也甘之若饴。

换言之,他觉得她像野生动物,并不是错觉,她像在人群中存活的某种兽类,她衡量得失的方法,也跟别人不同。

她身上怪诞、鲜活、满不在乎的底色,清晰到让人无法忽略。

跟她交手,不能兜圈子。

她会将一切沉默与试探看作陷阱,在没到生死边缘时,只会绕着危险走。

含糊不清地将不想解决的事撂到身后,视而不见,庄静檀绝对干得出来。

还有她真正在意的点。

斯珩现在回想才发现,她每次在新衣服送过来时,下意识的拉拽领子反应不是害羞,只是不喜欢。

也许可以说讨厌,讨厌身上属于庄静音的外饰,讨厌那些珠宝、毛领、镶钻的昂贵长靴,闪闪发亮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腐蚀着、刺穿着她作为庄静檀存在的事实。

他最近拉开距离,为了看得更清。

也给她腾出了空间,而她没走。

斯珩的理智告诉他,她还有事没了结,杀心仍在漫长的酝酿中。

另一方面,他试图从她沸腾复杂的心绪里,看出一点因他而生的犹豫。

犹豫也好,愤怒也好,只要是她对他单独产生的感情,只要让他发现一丝端倪,他就能用得上。

他们就不会落到断崖结束的境地里。

他绝不允许。

现在找到了。

在面对他时,庄静檀真正的心理有三分亏欠,三分愤怒。

她以为他怀念庄静音的乖巧听话。

斯珩的直觉如同野兽,是多年的血雨腥风中锻炼出来的。几乎是第一时间,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难题有了更干净利落的解法。

就像庄静檀再次站在他面前,展示那道属于她,而非庄静音的旧疤痕一样。

他以失去理智的行为,展示了他们真正的相似之处。

在这个方面,他们是同一种人。

百分之百的重叠。

——失控,是他们送给自己的礼物。

斯珩赌得没错。

比起语言,庄静檀更能理解行动。斯珩在她这,就是个精确冷酷的上层玩家,他甚至连虚假外壳都不屑套的,展示给外界什么样子,自己就什么样子。

那点融进骨子里的精确、计算,在此刻荡然无存。

事实上,痛觉与血意是她认识感知这个世界的直接方法,她指尖沾了点血,于是垂下目光好几秒,骤然失笑。

“……斯珩。”

她的声音轻得像声喟叹。

“你真得很有趣。”

他是故意的。

她当然看得出来,他的本意其实很简单,四个字,你欠着吧。

“还好它短,不然你反手告我个故意伤害,我去哪儿说理去?”

庄静檀微微笑了笑:“ok,我承认,我是对你们家的人感兴趣,但没想过杀你。因为——”

她语气一顿,没继续说下去,左手摸出手机来,快速拨了个家庭医生电话出去,报了地址后立刻挂断电话,顺便反扣住斯珩的手腕:“别动了,你还想拔出来啊?”

玩意儿是她做的,本来就是小巧精致的尺寸,刀身相较普通款短而窄,刺得不会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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