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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搬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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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遇再去上班的时候,带了一大袋子的徐福记。这是她妈挑的牌子,老太太就记得曾志伟给他们做代言的那会儿,说这老头儿虽然长得没组织没纪律的,倒是落得个挺喜庆。

跟她一个办公室的有个罗老师,一直负责研究生办的,岁数也不是特别大,但心理特成熟,整个的脾气秉性跟业余爱好就跟个胡同大妈差不多。原来有事儿没事儿老喜欢拉着苏遇问,“小苏啊,交朋友了没有啊?大姐手里有好多优秀青年啊,帮你们介绍介绍?”都让苏遇推三阻四地拒了。有一回李川过来替杨璐璐给苏遇送东西,被罗大姐看见,误以为是苏遇的男朋友,这才把媒婆的热情稍减了点儿。

这回看见苏遇抽不冷地带着戒指来发糖,照八国包打听的脾气又来了,凑到苏遇鼻子跟前神神秘秘地问,“小苏你行啊,没见过你们在一块儿几回啊,这都预备役了?!”剥了一块糖丢进嘴里,“人倒是看着还挺老实,就是二二乎乎的!”

“二吗?”苏遇觉得挺新鲜,还没有人用这个形容词说过林恒,再说罗大姐什么时候见过林恒啊?“您怎么看出来的?”

“不就上次来的那个大高个儿吗?人看着是好人,不过警察这个工作吧,没个准点儿上下班,到时候家里就辛苦你一人儿。”

“嗨,满拧满拧,那是我好姐妹儿的爷们儿,跟我男朋友也是发小儿。”苏遇乐了,一般吧,别人要是想夸一个人,但死活找不出什么地方特出彩,就会用“人挺老实”“看着像好人”这样的形容方法。

不能告诉杨璐璐,她老觉得他们家李川帅得毫无天理,下一秒就能杀进香港娱乐界灭他们个片甲不留呢。

苏遇悄悄跟林恒说过,她觉得三儿那样的,还是混香河娱乐界比较靠谱,做个肉饼代言人什么的,混顿免费的午饭。

林恒冲着她竖大拇指,“媳妇儿,精辟!”

苏遇把自己租的房子退了,正式搬进了林恒的公寓。她自己住的时候也没觉得攒了多少东西,可这一收拾一打包,才发现破瓢烂碗的怎么这么多呀!

林恒跟她一起在屋里把东西往大纸箱子里装,装着装着俩人就不定在哪件家具的夹缝里找见一个陈芝麻烂谷子的玩意儿,立刻停了手里的活儿,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想当初”起来,所以这收拾的过程就被他们拉得更是又臭又长。

“你看你看,这是你大一的时候给我写的第一封情书。”

“是我写的吗?怎么这么酸哪!牙都倒了!”林恒夸张的挤眉弄眼,又拿起旁边的一个cd盒子,“诶,这个我记得,那阵儿你迷周杰伦迷得五迷三道的,我大半夜帮你排队排来的签名cd!够意思吧?”

“呸!你少占便宜了吗?弄一堆签名照片和海报都是假的,你自个签的!还骗我亲一下给一张!就最后那cd是真的!”

“我不要面子的啊!自个媳妇儿天天上赶着瞅着别的男人。他长得哪有我好看?”

“要脸么你?!人家那叫才华!才华懂不懂?”

“菜花我懂!咦,这是什么啊?你什么时候照的写真啊?”林恒从一堆苏遇上学时候的专业书里面揪出来一张加了塑封的照片:里面是苏遇穿着一身旧式的学生制服坐在一片红叶里若有所思,白衫黑裙的衣装和身下的火红枫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的眼神是一片空灵,好像在看着遥远之处一个不存在的地方。整张照片的取焦都集中在苏遇看似平静却又显得寂落的面部表情上,后面的景色其实都是陪衬。

“哦,大三的时候,戏剧社的年末汇演去香山取外景!”苏遇凑过来看,“好长时间找不到了,我还以为弄丢了呢!”

林恒没说话,看苏遇起身又去装箱,悄悄的把照片儿翻了个面,背面角落里有一行遒劲有力的钢笔字:

路遇秋枫。

男性的笔迹。

“你们社团里有姓路的吗?”林恒装作若无其事地问道。

“有啊,副团长,路清远。怎么了?你认识?”苏遇的回答伴着“嗤啦”一声透明胶带被撕开的声音。

名词解释:抽不冷=突如其来,冷不防;满拧=完全相反,全部错误;发小儿=从小一块玩大的朋友;五迷三道=神志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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