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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 第7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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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都已不复往昔。

也许每一对情侣都不喜欢在你侬我侬的时候,旁边还有只巨大型的电灯泡。

哪怕这只电灯泡对她很重要。

也许“重色轻友”是人之常情,也许爱情总是比友情更容易使人沉醉,又也许,距离这个奇妙的东西,真的能把咫尺和天涯颠过来又倒过去。

总之,我的苏晴,自从跟霍明远分到了一个班,就再也不是我的苏晴了。

之前我粘着苏晴的时候,霍明远双手环在胸前,冲我哼哼,“程一一,你已经霸了她六年了,还不该让着我点。”

说得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应当。就好像真的是我太霸道,太不应该。

刚开始苏晴还会挽着我的手臂朝霍明远笑,“我跟一一谁跟谁呀!我喜欢被她粘着霸着。”

然后我就二二地伸出一把剪刀手,不顾形象地对他扮出巨丑的鬼脸。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苏晴渐渐不再帮我了。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苏晴开始摸摸我的头发,“好一一,咱们好女不跟男斗,就先让他这一回。”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不等霍明远开口,苏晴便会朝我微笑,笑得甜蜜,甜蜜得不像苏晴,“一一,今天中午我们要出去一趟,不要等我吃饭了。”

刚开始我还会一脸揶揄地开她的玩笑,“重色轻友啊小晴晴,有了明远哥哥就不要闺蜜了。忘恩负义呀苏女侠,得成眷属了就不要红娘了呀!”

然后看她说起话来再没有往常的伶牙俐齿,满脸绯红的样子,笑着把她推给霍明远,“你可得把我们苏大小姐给伺候好了,你看我们苏晴为了你都不要我了。”

只是渐渐的,我的苏晴,终究还是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叫她一起去逛街的时候,她对我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远约好了要去城西。”

我叫她一起去看电影的时候,她说,“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远约好了要一起做数学题。”

我叫她一起去跑步的时候,她说,“不好意思啊,一一,我每晚都跟明远一起到操场上跑两公里,实在是没有力气。”

有的时候,我会嘻嘻哈哈地笑着扯扯她的衣角,“那加我一个呗。”

然后看着她嘴角不自然的笑,再笑着补一句,“我开玩笑的,我找别人玩儿去,才不做你们的电灯泡呢!”

然后回班里跟同学们嬉笑,画画、折花,写信给林溪。

于是我开始明白,原来老天的手艺还不如我,不但不会修补残缺,还要在残缺的旁边再剜掉一块去。

我所以为的收获了霍明远,原来只是个美丽的误解而已。我谁也没有收获到,却渐渐失去了我的苏晴。

有时候少了苏晴和霍明远,我跟陈晓曦会一起对影自怜,大叹一声“同时天涯沦落人”,再来一句“不如怜取眼前人”,然后各自抖落鸡皮疙瘩一地。

我总说其实陈晓曦的情况比我好的多,至少都是理科生,一起做做试卷讲讲题也是好的。不像我,一下子就成了局外人。

可陈晓曦总说,身在局内却入不了局里去,才是真正让人难过。

说实话,她的话弯子好像转的有点大,我有些晕。

只是,有的时候,我真的会觉得,我、苏晴、霍明远和陈晓曦,其实,我才是来得最晚的那一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只我一个人流浪在外,无端漂泊。

以前邻居阿姨曾跟我妈说,你家一一性子真好,不过人缘好是好事,可得好好看着别让别人欺负了去。

我记得我妈当时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她不欺负别人就罢了,别人谁还欺负得了她!这孩子,看着对人好,其实心闭得紧紧的呢。哪能对谁都掏心掏肺的呢!

我当时虽然嘴硬着说了个“哪有”,其实心里赞同的紧。

其实,长那么大,真正走进我的心里的,只有林溪和苏晴而已。

只可惜,一个远在天涯,一个远在咫尺天涯。

我挑了张淡黄色的纸,剪了一支素心梅,附在信里,寄给林溪。

☆、 都说恋爱使人傻

我很快便适应了霍明远横亘在我和苏晴之间的感觉,虽然难免有时候会有些失落,却也没什么大的关系。

其实我很明白,就算没有霍明远的存在,我与苏晴也未必就能如以前那般形影不离。文理分班之后,差不多就等于个人走个人的路了,想像以前那样时时刻刻都把彼此系在腰带上,只是痴心妄想吧!就如林溪的离开,命运的车轮自有它的轨迹,我们改不了,逃不掉,只能笑着接受,然后给自己时间慢慢适应。

不过是又多了一个霍明远而已。况且,在我不在的时候,他还可以陪伴苏晴,让苏晴不必像我这样孤单。这样想来,似乎,我还要谢谢霍明远。

我还是常常做了手工品送给苏晴,还是常常跟她玩笑嬉闹,有时候迷惘的时候,也会找她出出主意;而她,也依然会跟我分享她的小秘密,会把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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