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狱第一仵作 第118节(1 / 4)
典妻……
叶白汀知道这个词。
所谓典妻,就是把妻子作为商品进行买卖,在古代封建男权社会里是不违法的。女人在这个社会体系里,不能独立存在,一定要依附男人,没嫁人前,她的管辖权在父亲,在兄长,父兄可以左右买卖,嫁人之后,则是丈夫拥有了所属权,这时候进行的买卖里,很大一部分分支,便是典妻。
典妻行为常出现在穷人家里,把妻子像物品一样卖给别的男人,时限可以是永久,可以是几年,年限不同,价格不同,在此期间生育的孩子,归买方男人所有,到期只归还妻子,有些时候,这是大户人家因不同缘由,用来‘借种’的方法。
整个交易过程里,丈夫典妻,得了银钱,买方男人花钱,‘使用’了别人的妻子,甚至为自己留了种,家里有了男丁,皆大欢喜,唯独没有人考虑过女人的心情,她们被当成物品买卖交换,是一种什么心情,被自己的丈夫推出去,被迫跟不认识的男人同房,还不能抵抗,心里是怎样的难过,几年之后,又与自己生下的骨肉分离,又是什么伤害……
没人去管,也没有人在乎。
“不过我比别人幸运,至少没有生过孩子,要生生尝那骨肉生离的痛苦。”
马香兰垂着眼,话音讽刺:“我娘家曾小有薄产,只我一个独女,父母都极尽宠爱,可人又不测风云,父亲突然出了意外,病重将逝,不想耽误我的婚事,便将我速速嫁了,因是早就相看好的人,每次上门表现也都很不错,母亲也放心,没出两年,就随父亲一起走了,自此天人相隔,再见不着面,逢年过节面对的,只有冰冷冷的墓碑。”
“人心隔肚皮,他们哪里知道,哪怕是知根知底,看着长大的人,也不是真的好,也是会变的。父母一死,我那丈夫态度就变了,我被锁在屋子里,哪里都不能去,嫁妆被强制接管,再不属于自己,就算曾经有忠心于我的陪嫁下人,可我都已经是别人家的人了,顶着别人家姓氏,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别人能怎么样?那些嫁妆就被一点点侵蚀,成了丈夫家的东西。”
“我丈夫不但抢走了我的东西,还怕我记恨,要好好教训我,要彻底驯服了我,他倒没打我,呵,他只是设计了一件小事,以‘不贞’为由,将我典卖给了别的男人,让人随便使用,没有限制要求,打骂都可以。你看,有的男人明明心思这么毒,却好像自己很善良,至少他没有动手打我不是?”
马香兰冷笑一声:“我过去的人家,男人是有正房的,正房娘家有钱,腰板硬,只是早年落了寒症,生不了孩子,便想典妻生个儿子,可我不知怎的,明明好好的,就是怀不上,遭了这家人记恨,那家男人对我非打即骂,说白花了钱,买回来一只不会下蛋的鸡……”
“我那丈夫也是个没出息的,将我的嫁妆抢了去,明明可以衣食无忧,万事不愁,竟然染了赌瘾,家里的东西都输光了,我的所有嫁妆铺子,也都被他卖了出去。我‘下不出蛋’,被男人送回来,那男人问我丈夫追要罚银,说他没说清楚,我根本不能生育,丈夫扛不住他的势,契约上也的确理亏,就认了些赔银,将我领回了家。可吃过了甜头,外头又欠了银子,他哪肯放弃这个生钱法子?转过头,他又把我典卖给了另一个男人,只不过这次会事先约定好了,说我不一定能生孩子,生了就归对方,生不了那就是缘分没到,但‘使用’起来是没问题的……”
“我那丈夫精明的很,担心我跟别人久了,会起异心,每次典期都不太长,最多也就一两年,不超过三年,如此三番四次,我被典卖到了郑弘春手里。郑弘方那时还没有发家,也就是个街巷混混,郑弘春也混,兄弟俩到了年纪,都没有姑娘愿意嫁过去。”
“那时郑弘方结识了一个大人物,每天忙得脚不沾地,顾不上干别的,郑弘春年轻些,爱玩,可又没钱总是去外头青楼,便典了我,他爱打人,我能受,反正……都习惯了。郑家从老到小没个像样的女主人,家里一摊子事,老爷子病着,两兄弟都不管,便随便扔给了我,左右我没别的事做,便看着处理,大约是处理的习惯了,郑家觉得我还能用,到了时间又续了年限,后来我丈夫被追要赌债的人打死了,郑弘春也就理所当然的扣下了我,没把我还回去。”
“郑家原本不在京城,是从外地过来的,郑弘春也没把我当妻子,只不过后来他觉得我用着顺手,想娶别人又娶不上,再到后来因着郑弘方的关系,混了个小官,官场来往走礼,内眷交往很重要,他干不了,而我干的又尤其出色,这才对外宣称我是他的妻子。”
“于我而言,日子倒是没什么变化,从这个男人到那个男人,还不是这么过,只是终于,能安定了。我早年帮母亲打理过铺子,学过掌家,每回和官场夫人们交往都能学到点东西,生意也能打理的不错,而这恰好是两兄弟都不擅长,甚至没心思手段能察觉的,我便想法子左手倒右手,存自己的钱……”
马春兰冷笑:“不瞒你们,我那嫁妆铺子,就是这么赎回来的,还有我手里所有的生意,都是这么慢慢积累的。郑家兄弟脾气不好,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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