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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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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不难听,没扭捏,甚至还从一边墙上拿下那一把吉他。

她拨了拨音,流畅的旋律溢出来,音还挺准的。

众人看她那架势都安静了。

沈亦欢对吉他也没深入研究过,不过这乐器上手比较容易,她那时候就单纯觉的挺酷的,就学过一阵子。

何闵给她拿了把椅子上来。

她就坐在上面,一只脚搭在椅子腿的横杆上,面前摆着一把立式麦克风,乌黑长发铺散开,瓜子脸,绵软又温柔的白色毛衣,抱着一把木吉他。

她视线低垂,在吉他弦上扫过,指尖轻轻搭在上面,拨出一串旋律,又抬手按住弦,俯身靠近麦克风。

“一首《喜欢》。”

她抬眼,视线掠到台下,轻轻笑着眯起眼,手指捏住麦克风,“送给,陆队长。”

底下叫好声一片,掌声震耳欲聋。

“抗住了朋友聚会的调侃

抗住了世俗生活的刁难

却扛不住对你的喜欢

躲过了世界末日的灾难

明白了生命是千金不换

躲过了大悲狂喜的极端

却躲不过对你的喜欢”

小姑娘声音绵软,故意压的有点儿低,娴熟的拨着吉他弦,婉转的尾音里透着掩饰不掉的笑意。

身上的光芒一点儿都掩饰不掉。

从前的陆舟,只想把她身上的光遮起来,不给别人看到。

而现在,这样子的沈亦欢才是真正的沈亦欢。

随她高兴。

反正不管发生什么,都有他给她兜着。

唱完一首,底下是安静的,沈亦欢把吉他拿下立在腿边,俏皮歪了下脑袋,带领着拍了两下手。

然后底下就疯了,又喊又鼓掌的。

沈亦欢笑着跳下台,跑到陆舟面前,笑盈盈的:“好听吗?”

“好听。”

“喜欢吗?”

“喜欢。”

沈亦欢就站在他眼前,一如年少时候的耀眼。

——

他和沈亦欢刚分手的那段时间过的狼狈又落魄,虞家诚问他,你何必把自己耗在沈亦欢身上。

那时候陆舟就想,他还年轻,有什么耗不起的。

他就这么空着心口那一块肉,西北风吹了三年,次次都呼啸而过。

他以为那一处血肉终要成为永无宁日的沉疴,却不想只要沈亦欢一句“喜欢”,所以伤口都能愈合,就像冰溶于水,一点疤的踪迹都不留下。

病名为你。

你来了,我也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之后的番外就是日更一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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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沈亦欢就给手机里那位“高尔基”发了条信息,问有没有认识的比较好的纹身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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