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敢吐我口水?(1 / 2)
上了船后,宋晓晓始终没敢朝齐郎那边看,而是对着湖水发呆。
刚才齐郎和韦怡的对话,叶凌天可听得清清楚楚,宋晓晓俨然是受害者。叶凌天真闹不明白,貌似在地铁上宋晓晓很彪悍,怎么这会儿蔫了?当时就因为看了她几眼,那一句中气十足的“色狼”冲口而出,深深打击了叶凌天脆弱而无助的小魂灵,多给力啊。如果宋晓晓拿出地铁上的派头,不说对韦怡和齐郎破口大骂,上去冷嘲热讽几句也对得起地铁上的精彩演出。
呃,当然,如果韦怡敢还击,叶凌天不介意给韦怡和齐郎调调神经,话说在香榭丽舍,他就按耐不住与这对男女亲密接触的冲动了。
叶凌天跟麦克不一样,他不是绅士,该粗鲁的时候绝对粗鲁,不该粗鲁的时候……更粗鲁。
“吆,这么巧啊。”韦怡迈着妖娆的小步猫了过来,很风骚的拂了下被湖风吹起的长发,不屑的看了眼宋晓晓,扭头对齐郎道,“碰到老情人了,怎么不过去打声招呼?”
“小怡,我已经忘记她是谁了。”齐郎有些心虚,作为公众人物,他还是要些脸面的,万一这船上有人认识他,将两个女人斗法的情节拍照摄像或者透露出去,他的名声就完了。
显然齐郎多虑了,首先这船上人并不多,其次这里也不是香榭丽舍,对于所谓的钢琴曲,普通民众并不感兴趣,毕竟,那玩意儿不大众,相对而言,人们更喜欢的是那些歌星影星啥的,人家曝光率高,捣鼓的东西通俗易懂。
韦怡在齐郎腰间一掐,娇声道:“怎么那么没良心,可不要忘记人家为了你连大学都没上,辛苦成立了个演艺公司,一直为你的前途打拼,这份痴情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你不说感激,至少也该记得她吧。”
齐郎脸唰的就红了。
宋晓晓浑身一颤,这话好像刀子精准刺中她的心脏。想到过往的种种,她的鼻子发酸,眼眶已然湿润。
她很早以前就跟齐郎相识,她知道齐郎在钢琴演奏方面很有天赋,就像大多天才生不逢时一样,齐郎家境不好,钢琴演奏显然是烧钱的行当,所以宋晓晓高考时故意落榜,选择在社会上打拼,历经千辛万苦成立小红帽演艺公司,其间所得大部分都拿给齐郎学琴。
人家已经找上门了,宋晓晓不可能再装不认识,她扭转头看向齐郎,眼前突然浮现出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那时她高三,而齐郎刚上高中,穿着洗的发黄的白衬衫,脚底下是一双很多很多高中生早就不穿的回力帆布鞋,他的笑容很真诚,他的琴声很感人……
现在,他身着名牌休闲西装,带着墨镜,周身上下都散放着高贵和典雅。遗憾的是,物是人非,他再也不是曾经的齐郎。
就在半年前,宋晓晓还捧着双腮坐在办公室,幻想着自己穿着婚纱的场景,现在回过头看看,真天真幼稚,心中爱慕的人怕早就跟富家女郎情妾意,而自己却蒙在鼓里毫不所觉。
韦怡不说叶凌天还真不知道有这事儿,当即眉头皱了起来。
宋小妞这玩的是倒贴啊,还是最苦逼的那种,无私无悔风险,到头来让人一脚踹了,尼玛,都被欺负到这份儿上了,你还装不认识?话说你跟楚妖精可是朋友,这要换了她,恐怕一脚能将负心汉踹湖里去。
叶凌天在等待,等待宋晓晓按耐不住火气,来个大爆发。
情感方面的争斗叶凌天没经验,他现在参与进去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不过等到这对狗男女恼羞成怒准备动手的时候……呵呵,是你们先动手欺负人的,俺是反击,小伙伴们的眼睛是雪亮的。
宋晓晓咬了咬红唇,抬起头看向齐郎,轻轻道:“我也不记得你是谁了。”
叶凌天瞪大眼睛,尼玛,这台词不对!完全背离狗血言情剧的节奏。
“这么快就忘记了?”韦怡捂住小嘴,笑得很是傲娇,看了看宋晓晓,小声道,“也应该忘记了,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多大年纪了,玩老牛吃嫩草?不是所有女人都有这种勇气的,想要包小白脸,钱不可或缺,当然相貌也要过得去,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并不是所有的男人为了前途,都愿意跟一个皱纹满脸的老太婆亲亲我我的。”
宋晓晓最忌讳的显然是自己的年龄,为了齐郎,她错过了很多姻缘,因为等待,她亲手埋葬了她的前途和青春。
齐郎拽拽韦怡,小声道:“小怡,不要再说了,咱们今天是来散心的,这不是给自己找气受吗?你的身体又不好!”
韦怡抬头看了齐郎一眼,咬着牙道:“心疼了?齐郎,你真把这女人当成妈了?”
宋晓晓浑身一震,看向齐郎,凄然道:“你跟他说了什么?”
韦怡耸耸肩膀,笑道:“他跟我说,从高中以来,你就像妈一样唠叨,对此他是不胜其烦,更让他难以忍受的是”
韦怡笑得花枝乱颤,凑到宋晓晓耳畔以几不可闻的声音道:“你在闺房之乐方面一点都不知道变通,跟你快乐就像面对一条死鱼,唯一的乐趣就是你在那个时候的角色扮演,还有高亢的嗓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