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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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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银子对有钱人而言,或许不多,但是对穷人而言绝对不少,一文钱能买一个大白馒头,两文钱就能买一个肉包子。

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足够普通庄户人家两个月的嚼用。

真要说起来,以前何氏母女三餐不济,倒是她们做的太过了……

李桂花在她娘的眼神之中败下阵来。心里还是不服气。不过两个月以后,她娘亲手绣的一副小幅的红梅图卖了一两银子之后,李桂花对何氏就再也没有怨言了。

她只是性格有些缺陷,并不是不识好歹。

她娘以前从没碰过针线,当然,农女出身的王氏也会做一些简单的缝补工作,可是刺绣这种手艺向来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能学得起的。这是一门能养家糊口的手艺。

可是经过三个月的学习,她娘就能做出一副价值一两,甚至更高的绣品了。

这一切,除了王氏本人的天赋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何氏毫无保留的教导。

从那以后,李桂花也开始正视刺绣这门手艺了,只是她的天赋到底没有王氏高,再努力也只能做一些小荷包,小物件,最多的时候卖过十文钱一个。

又过了两个月,沈令仪和何氏终于攒足了一笔钱。

在何氏母女的带领下,李家也早就今非昔比了。王氏母女有了手艺,并在得到何氏同意的情况下,开始开班收徒,王氏在村子里的威信一下子就立了起来,人缘也越来越好。

起初跟她不合的,甚至想坑她的那些妯娌,一个个恨不得黏在她身上,纷纷把自己的女儿侄女儿外甥女儿塞进来。

王氏照单全收,但是每一个都收学费,跟其他人并无区别。除了压箱底的本事之外,王氏对自己的徒弟毫无保留。至于能学多少,就看她们自己的天赋和造化了。

村子里有人说王氏只是失了个儿子却得了这样一门手艺有多划算的时候,王氏依然会刻薄的怼回去。母亲失子之痛,非亲身经历不能明白,不明白还瞎哔哔的傻子活该被怼。这一点,沈令仪深以为然。

但王氏不会再迁怒何氏母女。恨吗?王氏问自己,恨,但活着的人更重要,何氏母女也的确在努力补偿。就是真把何氏母女卖了剁了,她儿子也回不来……

而李桂花也在众多提亲者之中选了一个自己喜欢的,风风光光的嫁了出去……

☆、

沈令仪带着何氏到了一个叫做桃花镇的小镇,这里景色优美,桃花盛开,沈令仪一眼就喜欢上了。

“娘,咱们在这里定居可好?”

何氏眉开眼笑,本就出色的容貌立即增色了不少。“好,仪儿说好就好……”

一年之后……

“杜伯伯,这是今天采的紫萱草,侥幸还得了一株野灵芝,您看看。”小姑娘大约七八岁,眼神明亮,肤白胜雪,生的十分可爱,不过额头盖着一层厚厚的刘海,扎着两个圆髻,打扮十分寻常。

若要说不寻常之处,要属这小姑娘腰间别着的一把斧子,那把斧子跟她差不多高,看着得有几十斤。小姑娘却轻巧的将其别在腰上,步履轻盈……

除了斧子之外,小姑娘背上还背着一个小背篓,裤腿儿用绳子绑紧,看上去干脆利落。

那被称作杜伯伯的男人放下手上的医书,眼里露出几分慈爱之色,“小仪来了。”

小姑娘正是沈令仪。

一年前,她跟何氏到这桃花镇定居以后买了一座小院子,何氏以卖绣品为生,沈令仪却坐不住,在那个梦里,原主有刺绣的天赋,她可没有。

两辈子她都不可能是一个淑女,她还是习惯做一个“女汉子”。所以不管修炼还是不修炼,她都每天上山。一开始对桃花镇不熟悉她不敢把何氏一个人留在家里。

后来跟左右邻居熟悉了以后,沈令仪就几乎天天不在家了……

一方面上山采药能换钱,另一方面也能磨炼她的意志,提升修为。沈令仪上辈子就是一个极度自律的人,记忆没有丢失,那她就还是一样的人。更何况习惯是不可能轻易改变的。有时候会形成本能。已经决定要把一件事情做好,她就一定会拼尽全力。

她把李强的那把斧子给买下来了。重新打一把需要时间,而且沈令仪觉得这把斧子已经用顺手了,再者她跟何氏到一个新地方需要武器防身,索性就买下来。

除了采药之外,沈令仪还会主动去猎杀野兽。以此来增强自己的战斗力。“纸上谈兵终觉浅”,实战是提升实力最好的办法。

这一年时间,她的青木诀已经到了第五层,早在她的青木诀到第三层的时候,沈令仪就发现她可以学习好几种法术了。

比如说火球术,御风诀,天眼术,控物术,以及缠绕术。

不过这些术法口诀晦涩难懂,沈令仪到现在为止也只学会了两种,缠绕术和火球术。

这两种术法在打猎的时候给了她很大的帮助,她搜集了不少带刺的树藤种子,将种子瞬间催生成树藤,将猎物缠住,然后凝出弹珠大小的火球,专攻眼睛等脆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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