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3)
书桌十分宽敞,摆了一系列书籍,以及笔筒、闹钟一类小物件后,还有大把空间用来学习写字。
婶婶还为两个姑娘一人挂了一顶粉色原定帐篷,显得房间更加漂亮。
…
劳累了一天,勉勉强强收拾完东西,下午时分,一家人便进楼下的大型超市逛逛——在当年,那是全市唯一一个两层楼的大超市。
晚上,婶婶已无力做饭。
从饭店买了六道菜,打包回家里,用新盘子装好摆上桌,大家便一起庆贺乔迁之喜。
婶婶难得喝了一回酒,只一瓶啤酒便喝得微醺,又开了一瓶满上杯,举杯看着叔叔说:“宇成,谢谢你。”彼时,婶婶眼眶已经红润,说着,婶婶一饮而尽。
叔叔也有些醉了,说:“凤仪啊,这么多年来,我对你,对咱爸,一直有亏欠…”
多少年了,他们在一起喝酒,从来都是在呼朋引伴、热热闹闹的场合,而从未夫妻二人单独小酌一杯,谈谈心事。
他们也许久未曾唤彼此为宇成、凤仪。
在书庭面前,从来都是“你爸”、“你妈”,在外人面前,也是“孩子她爸”、“宝儿她妈”。而面对彼此,他们似乎更无需称呼,仅一个眼神,或一句“哎”,便知道对方在呼唤自己。
于是,当听到对方称自己为“宇成”、“凤仪”,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心里忽然柔软了下来。
他们忘记了,这些年支撑他们走下来的,不应只是孩子,不应只是家庭的责任,而还应有她们当年赤诚天真的爱情…
凤仪说:“宇成,当年我真的没有看错人。”
当年,凤仪是高干子弟,书香门第,而郑宇成,只是一个农民出身的穷小子,即便靠自己努力一步步念到研究生,毕业后分配了好单位,但在城里,连一个像样的房子也没有,只有单位分配的单身公寓,拿了工资,还要贴补自己在农村的一家老小,与凤仪,以及追求凤仪的其他男人相比,实在相距甚远。
好在姥爷贤明通达,没有因门户之见,阻止这门亲事。
也是看在郑宇成为人正直,又有担当。
结婚时,郑宇成婚房、彩礼一样都拿不出,只靠自己单薄的积蓄,为凤仪办了一场酒席。
姥爷尊重女儿的选择,让女儿嫁了过去,又担心女儿日后,要受尽柴米油盐,斤斤计较之苦。
可怜天下父母心,姥爷也是从那时开始,便时常贴补女儿家里——朋友同事送的好礼,悉数送到女儿家里,还时常塞钱给女儿。
他不知这样的贴补何时才是个头,他只是想,无论如何,他不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吃苦。
穷困潦倒之苦、失去挚爱之苦,一样都受不得!
既然女儿选择的男人,并无权势,他便要自己帮女儿顶住一片天,让女儿在这片天下,自/由地相爱,自/由地生活。
想起这一切,郑宇成都唯有愧疚。
他说:“我这一生何其有幸,娶到了你…”
正是在这个时候,郑宇成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滑动接听,电话那一头传来郑恩惠快乐的声音:“哥!你猜我现在在哪儿?”
…
郑宇成知道,在妹妹眼里,世界就是一张a4大小的地图,她活脱脱就是一只跳蚤,在上面跳来跳去,一刻不停。
几年前,妹妹嫁到法国当了一个全职小太太…
那么,现在能在哪儿?
欧盟国家可以随意通行,所以她在英国、意大利?
北极、非洲也有可能…
应该不在南极,因为南极她已经去过了。
郑宇成想了那么多地方,却唯独没有想到,她竟会说:“我现在在林城呢!刚下飞机,对了哥,你们家是家属楼几期来着?二期,三期?快点儿!司机都等不及了!”
即便了解妹妹脾性,但听到这里,郑宇成还是惊掉了下巴:“林城!跟你老公一起回来的?”
“没有,他在法国呢!我离婚啦!”
说起这句时,恩惠的声音听起来依旧快乐得不得了。
[小姑]
小姑今年二十九岁,过完年虽已三十,但一直以生日还未过为由,坚称自己只有二十几。
当然。
除身份证、户口本外的一切信息——外表、心理、打扮,都在显示,她的确就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甚至像一个女大学生。
小姑穿灰色t桖,短裤,耐克胶底运动鞋,脖子上挂了一台巨大的单反相机,走进了家里。
叔叔紧随其后,背着她的背包、拎着她的箱子,不能理解地问:“这什么东西,这么老沉?”
“这是我全部家当,已经很少啦!都是镜头,衣服鞋子都扔法国了,心疼死我了。”说着,见婶子出来迎接,便叫了一声,“嫂子!”
“恩惠来啦。”
“哎!”
恩惠饿了,见桌上一大桌菜,虽已是残羹冷炙,但许久未见中餐,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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