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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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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

看见包子,一美一下子就来了胃口,觉也醒了,自己到洗手间简单洗漱了一下,便大口吃了起来,吃了一个大肉包,一根油条,还喝了一大杯甜豆浆。

林琳八点四十便到了,打电话给一美说自己到了小区门口,一美便在黄色睡裙外加了一件卫衣外套,穿上大拖鞋,跑到小区门口接林琳。

林琳穿得十分随意——宽松的牛仔布衬衫、黑色小脚裤,长发松松地随意拢在后面,手上抱了一摞书。

大部分中学女生身上,总带有一丝抹不去的潦草之意——比如,裤腿下露出难看的袜子边,比如,画蛇添足的奇奇怪怪的头饰,比如,总是不怎么服帖的头发——遮掩了这一处,又总有那一处迫不及待地露出马脚,暴露她们的稚嫩。

而林琳身上却没有。

永远的干净、整洁,甚至完美。

也不知这是一种天赋,还是一种不知不觉间的努力。

回到家,婶婶见到林琳,顿觉眼前一亮:“呀,比照片上还漂亮呢!快进来快进来。”说着,连忙把林琳迎了进来,见林琳身上的衬衫,还问这是什么牌子,哪里有卖,看起来真漂亮!改天去给书庭一美也买一身。

而一美看着林琳只是感慨——长得漂亮,成绩又优秀的小孩,真是到哪里都很受欢迎呢。

一美书桌很长,一美把桌上杂物整理干净,空出一大片位子,又从厨房搬了把椅子,两人并排坐在桌前学习。

林琳这人真是牛逼!

一坐下,翻开书,便瞬间进入学习状态。

而一美还要做些准备活动——先列一份长长的任务清单,而后从最简单的抄单词作业开始做起,慢慢进入学习状态,再开始做别的。

每完成一个任务,便从清单划掉一项。每当黑色墨水“唰—”地划过某项任务时,心里都格外清爽。

一美喜欢抄写作业。

每次抄单词,心里都会很静,很充实。

而林琳最不耐烦抄写,那么简单的单词,她两年前在补习班就已经背会了,却还要抄这么多遍…

相比之下,林琳更喜欢数学。

数学有它既定的逻辑,数学的世界非黑即白,没有任何模糊地带,利用规则一步步推理出唯一正确的答案,这让她觉得很好玩。

嗯,可能这就是假学霸与真学霸的差别…

于是,林琳翻开了英文书单词页,翻开英文作业本,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一个单词抄十遍,抄这么多遍干嘛?”

一美幽幽来了一句:“我帮你抄啊?”

一美英文单词已经抄完,该做数学了,只是一想到数学便头疼。不如帮林琳抄抄单词,做做简单劳动,既不费脑,又觉得自己是在学习,而不是浪费时间(实际上就是拖延)。

林琳倒一点不客气:“好啊。”说着,把英文本推到一美面前,“谢了,待会儿给你讲你不会的题。”

一美便接过本子,抄了起来。

英文本上,留着三行上一次作业的笔迹,漂亮的蓝色钢笔字干涸在上面,和她的人一样漂亮。

一美一会儿扭头看书上的单词,一会儿转过去写在作业本上,头一转一回间,总能闻到林琳身上干净的洗发水味,比香水更加清新宜人。

一美便扭头看了林琳一眼。

高挺的鼻梁,颀长的眼角,眼里流转着晶莹好看的光,正专注地看着桌上的习题册,手指纤长白皙,骨节泛着好看的粉红色,手中握了一支纯黑色中性笔,正在草稿纸上写写停停。

看着她,一美只想到两个字。

高级。

真希望哪一天,自己也能和林琳一样坚定、美丽、高级。

想着,一美把抄好的作业本往林琳那边一推:“好了。”

“嗯,快做数学吧,今天的题不难。”

“嗯。”

吃完午饭,两人休息了一下,吃了点婶婶端来的水果,下午继续学习。

一美本想着,毕竟是两个女生在一起,说不定还可以吃吃零食、看看电视、聊聊天。然而,并没有…

一美看着林琳,也着实没有勇气说出“我们看电视吧”这种蠢话来。

然后,约摸是在下午三点,客厅忽然热闹了起来,一美束耳一听,原来是小王叔叔来了。

婶婶沏了一壶好茶,叔叔便和小王叔叔聊了起来。

小王叔叔说,最近商铺租金飞涨,小王叔叔开了三个烤鸭店,年年交租金,倒不如用那钱把商铺买下来。现在已经买了一个了,剩下两个,其中一个不愿卖,另外一个还在谈。

小王叔叔劝叔叔,趁早买他一两个商铺,现在商铺价不高,租出去几年便能回本,再往后便是纯赚了。

于是一美心中一紧。

上一世,叔叔高瞻远瞩,把老房子卖了,再加些积蓄买了一个商铺,后来看商铺确实赚钱,便和一美商量了一下,把一美在县城的房子卖了,加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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