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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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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方面,似乎意义都不大。

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人生如此短暂,她不想把自己三十年的青春,全都耗费在学业上,甚至想本科毕业了就出来工作。

来上海,和姐姐住在一起,每月领了薪水,自己买自己喜欢的衣服,自己买自己想吃的好吃的,过年了,攒点钱,买点大牌护肤品、大牌衣服回去孝敬婶婶。再谈个小男朋友,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

完美。

只是人生就像钟摆,来回摇摆,终有停止的一天。

趁年轻,趁这一生中最有拼劲,最有冲力,体力、精神也最旺盛的时期,憋住一口气,荡得高一点,再高一点,等到了中年想要安逸下来,借着年轻时的惯性,也会有更多可以坐享其成的东西。

所以,还是念到硕士。

正在这时,姐姐的手机又响了起来,姐姐接起来说:“喂?”

“在哪儿呢?”

“外滩。”

“吃晚饭了吗?”

“吃完了,夜宵也吃完了。”

于是陆维均那句“晚饭肯不肯赏脸”便硬生生憋了回去,又问:“明天周日,你们明天干什么啊?”

“嗯……”姐姐思考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于是,陆维均又闲聊了几句,便识趣地挂了电话。

而当书庭拿下手机时,旁边,一美已经笑得喘不上气,书庭问她笑什么,一美便说:“姐,你怎么这么嫌弃他啊!”

书庭愣了一下,笑了笑说:“有吗?”

“有!”

姐姐便狡辩说:“没有啦。而且他脸皮厚,不会介意的。”

听了一美的话,打车回家的路上,书庭也反思了一下这段时间自己和陆维均的交往——自己真的有嫌弃他吗?

就算嫌弃了,有这么明显吗?

回到家时,时间已是晚上十点。

出去耍了一通后,回来最心累的一件事,便是又要卸妆、又要洗澡、又要吹头发。两人坐在沙发上拖延了一会儿,便一一地去卸妆、洗澡。换上干净的睡衣,吹干了头发,而后在床上并排躺下来。

毫无意外地,两人又夜聊了起来。

聊起这段感情,书庭说,有种很奇妙的,之前恋爱都没有过的感觉,至于是什么感觉,又说不清。

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一种一方面看对方不太顺眼,一方面又开心的感觉?

上个月回到上海后,陆维均几次叫书庭出来吃饭,书庭都找理由拒绝了。对于和陆维均见面,书庭感到排斥和焦虑,甚至一度犹豫着,要不要找个理由和他分手?只是又觉得这样做有点不合适。

后来陆维均又邀请,书庭才勉强去了。

去之前还在想,吃完了,要不要找个理由分手?

只是见面后,两人却又十分愉快。

气氛正好,书庭坦诚地说:“其实吧,一直以来我也不是很喜欢你。我喜欢那种年轻的、长得好看的,正好这两样,你一样都没占。每次你约我出来,我都很焦虑,不想去,还想找个理由和你分手,不过每次勉为其难过来了,又都很开心。真的很开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没关系。”

这段时间,书庭屡屡拒绝自己的邀请,陆维均也明白书庭一定是有想法了,于是也坦诚相见,说:“你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来了,你不想说话,那你吃了饭就走,一切随心,不需要勉强。”

“可是我不是很喜欢你。”

“没关系,我就喜欢你不是很喜欢我的样子。”

“我才二十二,我不想这么早结婚生孩子,我现在谈恋爱,也绝不是奔着结婚、生孩子去的。可是你都三十多了,你难道不考虑结婚生孩子的事吗?”

“跟别人,不考虑。”

书庭:“……”

这个土味情话,给他打满分。

顿了顿,书庭说:“行吧。”

回到家后,书庭依旧有些忧心忡忡,只是回想刚刚与陆维均的对话,又忍不住无奈地笑了起来。

自己说他又老又丑,他竟一点都不生气。

这个人是有多自信,多自恋?

后来,陆维均约她,她便看心情,想去就抱着平常心去,不想去就不去。去了,不想说话就不说话,想说话,那就想说什么说什么,不太顾虑陆维均的感受。反正是顾维钧让她这么做的。有时直言直语的,也常常损他,发现他这个人脸皮极厚,自己说什么都不生气。

久而久之,与他相处便也轻松愉快了起来。

书庭认真地对一美说:“你知道吗?陆维均和我爸特别像,有时候说的话都一模一样,真可怕。”

“这不是很好吗?”

书庭看着天花板,无望地叹了一口气:“哎,难道我真的要复制粘贴我妈的一生了吗?一边嫌弃死爸爸,一边又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跟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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