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猎人(1 / 2)
相对于这种极速耗尽力量又迅速补充能量的方式,的确对李凝而言有着莫大的助益。汉子不断的强调李凝,如果想要修成长生不死之术,埋在深山之中炼气便能达成。若想要变成强者,便需要不断的激发自己潜力使自己变强。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也就是说。炼体士是走向战斗的路,炼气士则是走向长生的路。固然两者都是长生之途,但炼体士则是在战斗之中寻求长生。而炼气士,则是感悟天地来寻求长生。
若仅仅只是为求长生也就罢了,偏是李凝喜欢逍遥。如儿时所想,他需要的不仅仅是长生不死,若长生不死不能锦衣玉食那跟石头又有何区别?若锦衣玉食却又不能长生不死,那终究化成一抔黄土又有何意义?
两者很难得兼!
打铁的汉子便即说过,若真个想要逍遥,非得成为绝世强者不可。如任天峰之流,谁敢招惹?如逍遥子一类,谁敢无视?又如郭先生,龙霸天!便是千古以来,谁又敢曾忘却?
李凝曾无限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成就千古侠名,在漫漫仙途之中且尽自在。
不过现实与梦幻的差距有着天壤之别,就跟现在与未来的差距一样大。
李凝负着重剑,,趴在荆棘林中。轻轻的拨开了荆条,用猎人的双眼紧密的扫视着前面的一切,不肯放过任何细节。他大概又等了盏茶的功夫,才单膝跪地左手缓缓的撑起身子右手扶正了背上的重剑。
每一次起身与落地,都需要小心翼翼的动身。如果他不用大半的真气来支撑整个身子,恐怕泥土早已无法承受李凝身子的重量和他身上重剑的重量。几乎每一次走路,或是趴下,他都要倾尽全力来应付背上那柄该死的剑。这似乎是打铁汉子给李凝开的一个玩笑,可李凝还傻瓜的把这个累赘当成了打铁汉子送给他的礼物。
任何一个在丛林中生活过的人都会变成猎人,生活的越久越显得合格。李凝猫身蹲在了地上,双手撑在地上将鼻子狠狠的往地上压去。混合着清新的泥土味道,还有一股骚味儿。李凝伸手夹住一块儿混合的泥土,搓了搓感受其上的温度。终于嘴角划起了弧度,他做不到凭野兽的尿液来判断野兽的品种和名称。但却也能在茂密的丛林中,查探野兽的踪迹。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一天能赚五十两银子。这足够他大吃一顿用来补充能量,更能够让他以后有足够的酒钱。
要想在俗世之中生活,非得有钱才行。这个问题李凝早已意识到了,他忽然发现自己爱上了杨城,这个土地似乎更适合自己成长。而这片森林,更适合自己完成一次蜕变。李凝已经决定,在这里过上一段生活。
李凝小心的潜伏朝着森林之中走去,偌大的重剑成了他的累赘。似乎不利于他的隐蔽,他轻轻将前面的一条树枝折断,然后抓在了手里。猫着身子走出了两步,猛然将手里的树枝向前方的一道黑影刺去。也在这时,李凝身子跟着树枝射出,如同一头猎豹狠狠的跳跃在了三丈开外。树枝嗤的深深的插进了土里,那黑色的狼王反树干跃下跳到了李凝的身后。
这狼王足有人高,身上黑色的毛发微微立起又朝着李凝扑击过来。在杨城呆的时日不短的李凝深知,这种一阶修为的狼足以卖出三百两银子。这种有修为的狼,便是在这片茂密的丛林中也极难寻见。有运气的猎人一年也未必能够见到一次,这足以说明李凝今日走了鸿运。
他志满意得的看着扑来的狼王,非但不惧反而露出了一脸的笑意。仿似扑过来的不是一头凶狠的恶狼,反是一堆大把的银子。
近乎同时,李凝伸手将狼王抱在怀里就地打滚。从怀里掏出一根银针,这种银针是在杨城中专门为猎人的物品。其上涂有一种昏迷性的药物能致大型野兽昏迷。对于不想再猎杀时伤害到猎物的猎人而言,这种银针很受欢迎。不过,其价格就有些贵了。李凝是花了足足一两的银子才买到了这么一根银针,此刻自然而然派上了用场。
不过很快李凝就发现,这种银针用来对付有修为的妖兽实在有些不堪重任。他狠狠的用双手掐住狼王的脖子,然后慢慢的收紧。狼王挣扎着不断乱刨,直到将二人埋在了土里这才死去。
李凝呼了一口气,想要不伤害狼王的毛皮却将它杀死,这是极其耗费力气的。不过一只有着一张完整狼王皮的狼王,其价值足以让李凝心动。
李凝扛着硕大的狼王,愉悦的迈着轻快的步伐从丛林外走去。一路上都对上了许多进山捕猎的猎人们,他们用嫉妒的眼神和挑衅的目光看着李凝。李凝当然不会如他们所愿与他们发生冲突,对于这些以打猎为生的人而言。外来的猎人都是入侵者,是敌人。
李凝扛着狼王直接去了朋来阁,因为这是第一个没有敲诈李凝的肉楼。所以,李凝更喜欢把自己的猎物卖到这里。生意人极其讲究双赢,朋来阁赢得了李凝的信任。
李凝把狼王以五百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朋来阁的人,很快店小二找来了店主。店主是个上了年纪的40岁的汉子,兴奋的用匕首用力剖开狼王的皮。尽管他剥皮的手法早已娴熟无比,但剥一只一阶修为的狼王皮对于他所耗费的精力而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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