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2 / 3)
:“你得学学!”
戈渊:“……”
他也很想知道,为什么他不会乾坤大挪移,不会一阳指,连替自家小娘们儿尿尿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也许是这个世界就不科学!
——
既然知道了张闯对叶明珠有意思的事情,叶婉清难免就会多关注一下。
这一用了心,就真发现了张闯看叶明珠的眼神有些不对。
就是那种爱慕的眼神,戈渊没看错。
而叶明珠呢,对张闯坦坦荡荡的,来厂子里找她的时候也会跟张闯打招呼,但并不另眼相看。
如果是不了解叶明珠,叶婉清只会以为叶明珠不明白张闯的心思。
可叶婉清对叶明珠太了解,从她一些小情绪中明白,叶明珠其实是知道张闯心思的。
那这样的话,叶婉清觉得还是得问问叶明珠的想法。
跟叶明珠走回家的路上,叶婉清打算跟她谈谈。
叶婉清知道, 这时候不比后世, 谈感情一般都是奔着结婚去的, 多谈一谈看一看,在大部分人眼中那叫不检点,叫耍流氓。
正因为这样,所以才要更慎重地挑选对象。
特别对于叶明珠这种情况, 更要找一个体贴她、关心她,也不在意那些灰色过往的好男人。为了不让她再一次受伤, 分分合合、撕心裂肺的那种感情根本不适合她。
作为一个旁观者, 叶婉清一开始其实是不满意张闯的。不说张闯这个人的人品和相貌如何,就看张闯和叶明珠的年纪差,她就觉得不合适。
差了八一九岁, 哪里来的共同语言呢?
可仔细想想, 也许年纪大上几岁的男人更懂得包容,太过青涩的小伙子反倒也许不懂相互包容的道理,到时候两个人过着还累。
这么一来,她又觉得张闯还不错了。
不过一切还得看叶明珠的意思。
只是,当叶婉清隐晦地跟叶明珠说起这事的时候,叶明珠却大大咧咧地笑了。
“姐,你不用问得这么小心翼翼啦!我明白你的意思。其实我也早发现张闯对我有意思了, 但我对他没那方面的想法,所以我就委婉拒绝了他,让他早点死心。”
“你是不喜欢张闯那种类型的, 觉得他年纪大了?”叶婉清问。
她还有点想了解了解叶明珠的爱情观,怕她年纪小,走上了歪路。
没料,叶明珠笑呵呵说出了更劲爆的话。
“我不是不喜欢张闯,我是不打算跟任何男人谈感情。”叶明珠还没有太张开的脸上还有这几分婴儿肥的圆润娇憨,是笑着的,然而眼神却也是清明冷静的,“姐,我觉得女人不一定非要结婚生子人生才完整,至少,我现在是不打算考虑这些的。”
要是一个传统女人,叶婉清这时候应该劝叶明珠赶紧打消这主意,回头是岸,但叶婉清自己本身也不是太循规蹈矩的人。
叶明珠的想法,她倒是愿意听听的。
“说说你的想法。”她道。
“做女人多累啊。”叶明珠叹了口气,掰着手指一条条算,“你看啊,男人挑女人呢,不仅需要女人长得漂亮身材好,还需要女人会操持家务,教养孩子,赡养老人,最好还能赚钱……所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怎么就美不死他们呢?”
“男人比女人厉害在哪里,不就多了一根东西吗?又不是天王老子!反正呢,我这辈子是不打算伺候别人的,别人伺候我还差不多。”
“再说,我现在这情况,呵……还真是什么猫猫狗狗都想打我主意,以为我什么脏的臭的都要接受呢。”
叶明珠满脸讽刺。
不过,她最后一句话不是说的张闯,而是说的清水县那些不自量力的人。
沈蔷为了猴子放弃了广东那边的事业,那边的摊子就都交给了叶明珠。叶明珠一开始光自己是忙不过来的,自从叶向党去了广东之后,她那边的摊子是越做越好。
这一发达了,叶向党就想狠狠出一口恶气,把他们发财的消息告诉了老叶家。
然后,叶家那一群人就开始给叶明珠介绍对象了。
今天是一个死了老婆的三四十岁的老男人,明天是一个脑瘫患者,后天更棒了,居然是一个痴呆……有这么欺负人的吗?
没有!
所以,叶向党达到了自己出风头让叶家人后悔的目的之后,也没再跟那边联系了,就当没有那一家子人的存在。
不过这事还是让叶明珠恶心了一阵。
“姐,以前我也觉得自己脏,被人玷污了之后还觉得自己抬不起头来,可能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但你开导我,蔷姐也找到了真爱,我又觉得日子还能过下去,并且能过得挺好。”
“只是,我不想谈感情。以后如果碰到一个我喜欢的男人,我就跟他在一起,如果碰不到,唔……那我就在三四十岁的时候去收养一个有眼缘的孤儿好了。又做了好事,又不用自己生孩子,也还能养儿防老,一举多得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