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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来如流水兮逝如风 - 1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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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针为武器的暗杀专家,我则提醒他学生也是恐怖份子,还有欧布莱恩其实是警察。」

「所以你才会一天到晚磨那把铡刀?」汤普森问。

「以前中国的农民遇到盗匪袭扰村庄时,把铡刀拆下来当成武器使用。而且铡刀的刀身厚重可以练力,有些武术门派就把铡刀当成正式的武器设计招式,还取了『战身刀』的名字。」王万里说:「这种刀看起来笨钝,但只要使用得法,可以剋制大部份的近战武器,或许也包括史宾塞夫妇的长针跟改装眼镜在内。」

「您应该早就知道史宾塞夫妇的身份,那晚才会拿着镰刀要去袭击他们吧。」我说:「被我发现后,您应该用自己妻子跟女儿的故事,改编成史宾塞夫妇抢银行的版本。不过里面有个小小的问题。」

「哦?」

「我以前在纽约市警局工作了五年,如果绑匪跟我们要车,我们不会给他们可以容纳所有人的车款,」我说:「当车子在面前,劫匪却发现坐不下他们跟人质时,就会开始慌张。有时我还会扮成驾驶,趁他们慌张时朝他们开个,呃,一两枪吧。」

汤普森笑了出来,「夏普,你说这些人是美国来的记者?」

「承认吧,老弟,」夏普拍拍他的肩膀,「不过他们可不是没事跑来这里救你喔。」

「谢谢你们救了我一命,」汤普森坐直,望着我们,「我这个老头子有什么好东西,值得两位从美国跑过来?」

我拿出当年在警校时的照片放在不锈钢檯上,指着身穿蓝色警服的易千帆。「您认识这个人吗?」

汤普森低头仔细端详,「我看看等一下,这个人他是不是双腿瘫痪,坐在轮椅上?」

「没错,您认识他?」

「他是我的徒弟,不,应该说是助手。我跟『夜行军』里的人都叫他『安徒生』。」汤普森说:「他以前是警察?」

「不。」我摇头,「因为意外,他在警校毕业前就退训了。」

「难怪啊,」汤普森把粗糙的双手放在膝盖上,就像个准备要讲故事给蹲在一旁小孙子听的老爷爷,「我第一次看到他时,就觉得他像七年前的我。」

「那您跟他是什么时候认识的?」王万里问。

「五年前在伦敦,」汤普森咯咯笑了一声,「当时他还威胁要杀掉『夜行军』的几个组长跟我。」

「五年前在伦敦,」汤普森咯咯笑了一声,「当时他还威胁要杀掉『夜行军』的几个组长跟我。」

他抬头望向头顶闪烁不定的日光灯,语音有点朦胧,听起来就像降神会里灵媒被神灵附身后的喃喃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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