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2 / 3)
是这一点点变化,无端的生出几分惊心动魄。仿佛以前那个不谙世事,天真的小姑娘在这场高烧中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多小可爱都很聪明啊,思维清晰,一点都没被迷惑。
贺朝这个名字怎么了吗?好多人都拎出来?(?⊙w⊙)?
身份
谣言不会因为一个人身份, 人品, 地位这些外在的条件而自动止住,那些暴露在阳光下的谣言传播者为了满足自己内心恶毒的意/淫, 有时候比见血封喉的利刃还要可怕。
它看不见,摸不到, 却永远伴随在你我的周围, 生生不息。它像一只制伏在角落里虎视眈眈的的兽, 稍微闻到一点腥气, 就从四周汹涌的扑过来,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把你撕扯的支零破碎。
许晏看着手机里的内容, 白皙的手指轻点,整个屏幕随即都暗了下去,慢慢的抬起嘴角轻笑, 眼里却没有丝毫的笑意。
警察局那边除了录像资料作为证据, 没有其他更多实质性的进展,那四个人强、奸未成年人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只是关于方敏如, 所有人都知道她不是无辜的,但是对她却毫无办法。
从那四个人的口供里得知药是他们早就准备好的,就算不是方敏茹和姜在她们, 也会是别人。
而方敏茹这边一直不肯承认是故意引诱姜在他们过去,而是被胁迫, 被那些人用录像还有照片胁迫她做这些事情。
她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一直在强调自己是被胁迫的,。
她还是未成年人, 而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在未成年被胁迫参与犯罪,未成年人不知道对方要实施强、奸的情况下,有可能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
如果认定是强奸,首先是强奸罪的共犯,其次是从犯,再次未满十八周岁,现有的法律中还规定要从轻减轻情节。
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追究或者拘役管制缓刑都有可能。
正常的强奸罪根据法律规定是三年或者十年以下,每个案件不一样,从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最后还要看具体情况。
那么多录像证据,那四个人这次肯定是要把牢底坐穿,甚至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判死刑。
而现在让所有警察头疼的是,当时的方敏茹自己本身就有被侵害的过程,而姜在和秦淼没有。
这些种种都导致,如果查不到证据,那么方敏茹不但会没事,还将会被当作被害者被警方保护起来。
按照警察那边的说法,他们目前没有证据就只能先把方敏茹先放了。
而明天很有可能方敏茹就要毫发无伤的回学校上课去了。
而关于在会所里发生的一切,警方对现场所有人都再三强调案子没有结束前不能向外传。
人性的恶,不仅仅是用有没有做坏事来衡量,还有藏在阴暗的角落,那些不为人知的肮脏的秘密。
包括他也不例外。
小区里的蔷薇已经露出一抹粉色,灯光下,朦朦胧胧的看起来很唯美。许晏把手机装进口袋踩着脚下的影子往里走,对面的那栋房子,二楼的灯光亮着。
许晏知道是姜在回来了。
房间里的姜在恐怕到现在还不知道,她眼里的那些可爱的同学,此时恨不得用嘴里的谣言撕碎她,即使人人都觉得自己是无心的,只是随便说一说而已。
当谣言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失控的四处崩裂的时候,人人惊恐的诉说自己的无辜,可是谁又是真正的无辜。
小区门口的灯柱下站着一个人,穿着灰色西装带着眼镜,领带一丝不苟的系在领口上,手上还拎着公文包,看样子已经等了他很长时间。
许晏垂着眼眸走近,灯光从少年的身后投过来,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整个人就像是完全遮挡住了光亮,所到之处被拉长的影子覆盖,一片黑暗。
那人抬了抬眼镜,眼睛微微的眯起,想要看清少年的长相,却只能依稀看得见少年跟夜色一样幽暗的眼睛。
对方三十来岁,微微弯腰说道:
“您要的那间会所的资料全部都查到了,已经都发给您了。”
“先生特意让我过来跟您说一声,您要是有空的话就回去一趟。”
对方说完两句话,显然是在等许晏的回复,只是许晏面无表情的从对方的面前走过,轻声的说了一句:
“我知道了。”
并没有明确的回答对方。
会所的资料他早就查到了,没想到那人还特意找人送过来,那人对不起的是周青女士,又不是他,与其选择在他身上下功夫,还不如想想周青女士那边。
不过上次直升机的事情确实是他欠了对方一个人情。
今夜的小区好像格外的热闹,不菲的物业费好像也不能完全阻隔掉不安全的因素。
小区的绿化带里,三个年轻人躲在里面正小声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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