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2)
从前去过不少食店酒楼,也见过不少或简朴或古雅的食单,却没有一张像此刻手里拿着的这般精巧。
打开一看,里面竟描红画绿地把每种吃食成品都画了出来,五光十色的,十分热闹。
在外面吃饭,有时吃的就是那股热闹劲儿。
光是看着食单,陶进便觉得心情豁然开朗,捋了捋长长的胡子,回忆着粉丝在信中的推荐,在食单上一页页翻过去。
鲜虾烧麦,信中推荐了,点上;玫瑰腐乳肉,名字好听,点上;松鼠桂鱼,画儿画得不错,点上……
一连点了七八道菜,阿蓝已然瞠目结舌:这老丈看着身形清癯,没想到这么能吃!
林稚也被这大肚老头吸引了注意,正好粥也熬好了,停了火过去搭话。
“老丈胃口如此之好,一点都不输给年轻郎君。”
陶进捋着胡子笑道:“店主人谬赞。小老儿一个人哪里吃得下这么多?一会儿还要装起来带走的。”
他看了看后厨边上露出的那一点砂锅影子,“冒昧问一句,店主人那砂锅子里煮的是什么?味道香得很。”
“是海鲜粥。”林稚为他介绍,“里面放了蟹子、明虾、元贝,还有一些杂蔬。”
陶进深深嗅了一口空气中飘散的粥米香气,“劳烦店主人再给我来一份这砂锅粥。”
“……好。”
林稚又与他说了几句客套话,回到庖厨去准备吃食了。
七八道菜,着实是一笔不折不扣的大单子!
因砂锅海鲜粥已经提前熬好,阿蓝盛出一碗,给陶进端过去。
陶进笑着接过:“有劳。”
细白莹润的白粥漂着星星点点的芹菜碎,用勺子一舀,沉底的虾子和蟹块便露出庐山真面目,偶尔还带出几块鲜嫩的贝肉。
虽然还没真正尝到味道,但陶进对这道海鲜粥已经打出了七八分的印象分——不说别的,用料就很足。
在这个鱼肉注水、酒搀灰、鸡塞沙等造假现象屡见不鲜的年头,能在一锅小小的粥米里放满四五只虾和一整只蟹,相当难得。
陶进拿起瓷勺,舀了一小口粥。
吸饱了虾蟹鲜甜的粥米绵密香滑,一尝就知是文火慢熬而出。
再说那虾肉蟹肉,鲜而不淡,带着恰到好处的咸味,肯定又是费了不少功夫,才能做到这般和而不同。
从前他也吃过不少以鱼虾蟹为主的粥,要么鱼虾味道够了,粥也咸了;要么粥底咸淡正好,鱼虾却淡了。能把鱼虾和粥米的味道做得如此和谐统一,着实不易。
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单从这一碗小小的海鲜粥,陶进便对林氏酒楼的其他菜品有了信心。
一碗粥激起了谈兴,陶进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铺在食案上,刷刷刷写了起来。
林稚端着腐乳肉和松鼠桂鱼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白胡子老头左手捋胡,右手握着一支宣笔,不知在纸上写着什么东西,还时不时低头瞅一眼那碗海鲜粥……
莫非,这是在给他煮的粥作诗?
本朝文人墨客素来有这种爱好,比如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这是吃到好吃的春盘了;再比如“鲜鲫银丝脍,香芹碧涧羹”,这是好吃的银丝煲脍和香芹香羹……
不知他这锅海鲜粥能得到什么妙趣横生的诗作?
怀揣着这样的好奇心,林稚轻手轻脚把菜放下,探头看了一眼——
“今于林氏酒楼食砂釜鲜粥,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翻译过来就是:我今天在林氏酒楼吃到了好吃的砂锅海鲜粥,味道那叫一个鲜美,推荐你们都来试试。
这是什么,美食软文?
虽然和他想象当中的诗词不大一样,但毕竟是彩虹屁,林稚也很乐于接受,笑道:“多谢老丈倾情相荐。”
阿蓝扯了扯他的袖子,“小郎君,这老丈似乎是那位‘饕先生’。”
就像开饭店的人熟悉各种美食公众号一样,林稚对这位大宋探店博主也不陌生,只是没想到对方竟探到他这里来了。
上辈子母亲的饭店也迎来过不少探店网红,风水轮流转,也转到他这里来了……就是时间上晚了一千多年。
林稚还没想到的是,这位饕先生留了这么长的胡子……吃起东西来,多不方便?
罢了,能在古代做这种后世才流行起来的探店活计,多半是个有个性的人,留些有个性的胡子也很正常。
林稚把那空了的海鲜粥碗撤下去,“老丈慢用。”拉着阿蓝走了。
陶进点了点头,彻底进入工作状态,尝一口腐乳肉,写下一句,嗦几根螺蛳粉,又写下一句……
如此洋洋洒洒写了两整页,他打了个嗝,“店主人,劳烦将剩下的饭食给我包起来。”
原先他去探店也会把吃不完的饭食打包,倒不是味道有多令人难以忘怀,只是为了不浪费粮食。而这次却是意犹未尽,真心实意地想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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