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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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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弟们不知高长松复杂的心情,摩拳擦掌过后道:“十二郎,可否请乌云变大?”

高长松:?

怎么,是想乘猫咪巴士拉风地登场吗?

却听葛巢道:“哎,不成,我们太重了,把乌云坐坏怎么办?”又以充满希冀的眼神看向高长松道,“可否请乌云带着你去玄都观?”闪亮登场一个人就够啦!

嘿嘿,肯定把正一、茅山他们羡慕死。

高长松:“……”

好强的攀比心哦!

倒是乌云舔舔爪子,大方地说:“其实我无所谓喵。”他说,“我可以变得如山岳一般大喵,别说是几个人,哪怕托起玄都观都绰绰有余喵。”随即骄傲地挺起了胸膛。

让乌云没想到的是,他这番话不仅没引来灵宝派道士的夸奖,相反,他们的表情都凝重起来。

“啊,这样不成啊,如果被知道的话……”

“跟脚越好,危险越大。”

“不行不行,要保护好我方狸奴。”

高长松也将乌云举起,与自己视线平齐,慎重道:“这话可不能给外人听去了,你有多大的神通天知地知便可,若给有心之人听去,跟你强行结契怎办?”道门内的驭兽手段还是很多的。

乌云看高长松这样撇撇嘴道:“知晓了知晓了。”内心感叹,哎,十二郎就瞎担心,人族如此喜我,怎又会害我?

最后决定由乌云载两人去玄度观。

至于第二人……

……

孙元翔蹲在瓦片上手放额前,做眺望状:“御剑飞行、御剑飞行……哦!来了个大葫芦,有个性,他难道不觉得那大葫芦更适合在海上漂吗?”

“嘎吱嘎吱嘎吱……”

“真穷啊,就没谁养得起坐骑吗?”孙元翔逼逼叨叨说个不停,“听闻天竺路上有一大妖名为牛魔王,养了头避水金睛兽,嘿,你说现在妖魔如此拉风,怎么我人族反倒不行了?驭兽之术可是我等人族发明的。”

“嘎吱嘎吱嘎吱……”

孙元翔:

他扭头,以“ ”的眼神看向一直在咀嚼巨胜奴的钟离珺抱怨:“你能不能别吃了,咯吱咯吱的,渣滓都要落我脸上了。”

“嘎吱嘎吱……”钟离珺将嘴里的碎渣吞下去,气定神闲道,“不可能,我咀嚼时从未张嘴。”

孙元翔:“……好的呢。”

钟离珺吃的巨胜奴,属于酥蜜寒具,是种用酥油、 蜜水和面,外粘黑芝麻的油炸食品,巨胜是黑芝麻的别称,奴在唐代指小,它看着很像是现代的小麻花,很适合嘴巴寂寞时磨牙齿。

孙元翔也是修士,他其实长钟离珺不少岁,因驻颜有方,还是副美青年的样子,长安城内行走的皇城修士都不大愿意与他一同走,原因无他,孙元翔话实在是太太太多了,你不理他,他还能自娱自乐,也不是每人都能承受碎碎念魔音贯耳的,最后他干脆跟从不嫌他话多的钟离珺在一起了。

钟离珺在点评美食时,可跟他组成碎碎念二人组。

孙元翔也被派来维持秩序,他就喜欢看道门人打架,因此早早寻了个玄度观附近梁上的好位置,眼下各路人马往玄度观汇集,他也不忘点评一番他们的交通工具。

“哎,跟我们那时没差。”最后孙元翔长叹一口气道,“御剑飞行是我的道门的脸面啊,哎,也就看谁的剑更好罢了。”

如此说着,又换个蹲坐的姿势:“哎,不是说今岁有斩邪雌剑吗,怎没看到。”

雌剑:人家可是女孩子,怎能让臭男人踩在身上,哼唧!

正当这么说时,头上吹来一阵凉风,甚至挡住皎洁的月光。

孙元翔抬头,而钟离珺也张嘴发出“啊”的一声,先是毛茸茸的四足,软绵绵的肉球,随即是甩动的猫尾与庞大的小山岳般的身躯。

孙元翔的嘴巴张成了圆圆的o型,待乌云摆过后激动地一跃而起,扶着钟离珺的肩膀前后晃动道:“看见了吗钟离!是坐骑啊!是毛茸茸的坐骑啊!”

钟离珺:“……”

别晃了别晃了!

……

葛朝阳坐在高长松身后,无声地笑了。

哦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

不行不行,修道之人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心平气和,心平气和!

唐代的道教门派不算很多,后世有名的神霄宗、净明道等都是南北宋时期才登上历史舞台,眼下的道派以上清茅山宗、正一道、南宫宗、灵宝派、东华派等为尊。

其中,上清茅山宗、正一道、灵宝派等都算符箓派,而南宫宗所学在一众道派中独树一帜,他们擅役鬼神,密咒、魇盅术等也略有涉猎,总有人将厌胜之术与南宫宗相挂钩,这他们是不认的。

以往,南宫宗出场总是最拉风的,道士在前,鬼神在后。茅山宗的道士身着校服,列队站在玄都观的前院,看着呼啦啦带着一大群鬼神进来的南宫道士,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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