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1 / 3)
这一顿致歉饭拉近了高长松与白衣秀士、简长的距离,逛完大相国寺后,出于私心,高长松询问简长跟白衣秀士接下来的打算。
简长还好,他本来就是名僧,长居天清寺内,他跟高长松说:“最近想在寺内举办一场文会,届时邀请东华国内的文学爱好者一同参与。”
还主动表示,到时候就要用又白又平整的紫竹纸。
这个高长松不很在意,可能是生意大了,做什么都不愁,他又问白衣秀士接下来的打算。
这就有点惨了,白衣秀士长叹一口气道:“不过是找一山清水秀之处,接着温书罢了,我准备今年再下场一次,倘若没什么成果,只能证明我就应该过闲云野鹤的生活,若能在云游之时多治几个人,悟一些道理,也不算这一生枉来了。”
听他这么说,高长松的同情心又有一丝丝冒头,哎,多好的妖怪啊,竟然就被猴哥一棒子打死了,这也太冤了。
他称赞道:“听闻您有悬壶济世之心,实在佩服,敢问道友走的可是功德成仙的修行道路?”
白衣秀士摇头:“不敢奢望成仙,朝闻道,夕死可矣。”
高长松:!妈耶,更可惜了!
他绞尽脑汁从脑海深处搬出不思进取的白仙:“实不相瞒,我在东洲有一名小友,欲走功德成仙之路,然而他只凭借天赋救治百姓,医理知识一窍不通,倘若有机会,想邀请您教导他一二。”
可以让白仙过来,也可以带白衣秀士回去,如果回去的话,要不带他在花果山前过一下明路吧,这就不至于被一棒子打死了……
白衣秀士听后十分激动,他道:“义不容辞!”
他对白仙的初始好感十分之高,不仅如此,从白衣秀士絮絮叨叨的描述中,高长松还得知,他在黎山老母门下还有一名小师妹,精通黄岐之术。
高长松:“……那名小师妹,不会叫白娘子吧?”
白衣秀士惊讶极了:“十二郎竟听说过?!”
高长松:“呵呵,略有耳闻。”
尼玛,白娘子跟许仙的爱情故事会有国人没听说过吗?
高长松终于意识到自己也是有主角待遇的,看,他不就很吸引神话角色吗?!
……
又过两天,蹲完大佬的黑熊精前往高长松的农庄报道。
他一脸桀骜不驯,木枷与捆仙索都不能让他服软!
在这大前提下,钟离珺自然成为了高长松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的保镖,反正他也没什么事可做。
修道者的生命是很漫长的,多数时候,他们都属于静止状态。
红孩儿看黑熊精也不大爽,他们斗了个旗鼓相当,毕竟是原著中被捆绑到珞珈山的强力大妖,他脸都被黑熊精揍开花了,最后能赢,靠的是群殴。
看见黑熊精,他当时就龇牙咧嘴,很不高兴的样子。
身为红孩儿的师父,观音肯定是跟着的,只是他将自己藏在众人身后,不动声色地打量黑熊精。
他算是发现了,高长松这的妖怪都特别好用,都比木吒好,可以计划着搞起来。
黑熊精本来还在用鼻孔看高长松,似欲伺机而动,在他脸上拍一爪子,这时,他却忽然看见……
“白兄!”黑熊精看见在高长松身后半步的白衣秀士大震惊,随即他恨恨看高长松一眼,鼻孔喘粗气道,“你怎会在此,是不是他逼迫于你……”
可见,在黑熊精眼中,高长松形象真是差得不要不要,整一个奸诈小人。
白衣秀士听得脸都白了,他连忙摆手道:“怎会!我求十二郎让我留下还来不及。”他说这话发自肺腑,“你在这多呆几日便好了,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求得在农庄旁结庐的机会,哪怕是陶潜的田居生活,都不如我。”
“哎,在这每一秒,我都有新的顿悟,只要你潜心在此改造,一定能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高长松:改造?
他思来想去,认为白衣秀士说得也不错,可不就是来劳改的吗?
最后,高长松决定将黑熊精先丢给观音,以他的经验,观音肯定是能把黑熊精管得服服帖帖。
哎,就当是入职珞珈山前的实习好了。
而他自己,则躲入房中,开始给远在五行山的孙悟空写信。
嗯,孙大圣修行这么多年,还是认字的!
孙大圣,展信佳,我在东胜神洲过得很好,前段时间又去了一趟花果山,探望了猴子猴孙,他们招待我吃了许多新鲜水果。
先前同您说过,我在东洲一开始做酒水生意,今年酿了几瓶果酒,我让青鸟一同带给您,还请您尝尝。
此外,我在东洲也认识了不少妖怪朋友,有白衣秀士(花蛇精)、牛魔王的儿子牛圣婴等等,他们都是不错的妖怪……
写到这,高长松长叹一口气,所以遇见白衣秀士时记得手下留情啊,大圣!
春天,又到了万物复苏,动物骚动的季节,为使养殖场猪仔数量维持在正常水平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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