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 / 3)
除我之外,嘿嘿,果然鹤哥儿还是最看重我!
秦山偷乐一回,认真想了想,“还真有。”
他索性丢开笔,拖了板凳在秦放鹤跟前坐下,“村后头的秦松你知道吧?比我小半岁,你还得叫他八哥哩。”
秦松……秦放鹤轻声念了一遍,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个瘦削苍白的少年形象,“原来是他。”
秦山点头,“他娘杏花婶儿早年守寡,老八那会儿小呢,干不了庄稼活儿,全靠街坊们帮衬,他娘就指着给人做鞋挣点钱,日子很是艰难。旁人我都是追上门逼着念书,老八不一样,他还会蹲在我家门口等我呢!”
有时候他就觉得,老八那小子念书的狠劲儿真同鹤哥儿有一拼。
不过脑瓜子远不如鹤哥儿好使。
秦放鹤低头看了眼,脚上一双青布百纳底棉鞋安静翘着,针脚细密扎实,非常舒服。
确实是好手艺。
娘儿俩应该都很希望能走科举这条路,奈何日子太过艰难,家人也不曾如秦父般庇护全村,属实张不开嘴叫乡亲们供应。
年初秦放鹤带着秦山读书,这娘儿俩就又看见了希望,但秦放鹤没主动说要教别人,他们就没好意思提。如今秦山半练出来,秦松才开始使劲儿。
秦放鹤下了炕,在地上慢慢走了几步,只觉得鞋底软而韧,托得稳稳地,说不出的踏实。
他想不出那位母亲当初是怀着何种心情缝的这双鞋,自己的儿子想读书却难开口,而别人的孩子却光明正大走了这条路。
多少会有些辛酸的吧?
“叫他明日来。”秦放鹤道。
秦山是必然要跟自己出去的,可村里绝不能断了文风,总要燃了火种才好。
一带二,二带四,慢慢也就铺开,自己将不是独木难支。
若秦松真有那个命,来日果然得了功名,对他自己,对秦放鹤,乃至整个白云村都是好事。
次日一早,秦松母子果然如期而至。
娘儿俩应该是特意收拾过,穿了平时过年才舍得穿的板正衣裳,当娘的还挎着个包袱,显出几分局促和难掩的激动。
秦山就跟大管家似的,熟门熟路把人带进来,里头秦放鹤已经准备好了小桌子和热茶。
“婶子,八哥,不是外人,坐吧。”
“不不不,不用了,你坐,你坐。”杏花满面堆笑,手脚都不晓得该往哪里放。
秦松性格有些木讷,平时都不大会笑的,此时更显茫然。
他想读书,也知道眼下是自己最好的机会,但……就是不知该如何表达。
他们不自在,秦山也觉得不舒服,挠头笑着插科打诨,“嗨,别这么见外嘛!一家子骨肉,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奈何收效甚微,杏花婶子只勉强挤出一点干巴巴的笑,至于秦松,活似诈尸,努力向两边拉扯的面皮更像抽搐。
秦放鹤不禁想起后世一句话: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
在他看来,这话纯属放屁。
因为运气太差的人,根本笑不出来,他们整个人都是木的。
他直截了当道:“我欲带八哥一并读书,你们可愿意?”
一听这话,杏花揣了一宿的心才算落到肚子里,忙不迭点头,慌忙将带来的包袱打开,“愿意愿意!只要你不嫌弃就好。”
里头装着一双针脚细密的棉鞋。
她只有这个了。
她没有钱,凑不出请先生的束脩,更不会分辨外头哪家学堂好……再没有比眼下更好的路了。
秦放鹤的眼睫抖了抖,伸手拿过鞋,弯腰往脚上比了比,笑容真挚,“那我就厚着脸皮收下,您做的鞋最好穿了。”
杏花枯黄的脸上泛起一点血色,心里也踏实了。
收下就好,收下就好……
自此,每日在秦放鹤家念书的又多了个秦松。
几天相处下来,秦放鹤对秦松越加满意,因为对方跟上辈子的自己有点像:人狠话不多。
这个狠,是对自己狠。
秦松对读书这件事有种饿死鬼投胎般的如饥似渴,恨不得直接抓着书吞到肚子里的程度,压根儿不用秦放鹤催,自己就把勤奋点满了。
读书之余,他甚至还主动承包了包括并不仅限于喂鸡喂鸭、砍柴烧火、扫地挑水等活计,活脱脱一个任劳任怨的全能长工。
最初秦放鹤都有些不忍心,因为秦松真的太瘦了,比自己当初更瘦,似寒风中一截枯枝。看着他颤巍巍挑水,秦放鹤总觉得自己像残酷不仁的周扒皮,良心难安。
但阻拦过一次之后,第二天,杏花婶子亲自来干活。
秦放鹤:“……”
罢了罢了,所幸他家里活儿不多。
有压力才有动力,自打秦松过来之后,秦山忽然感觉到莫名的危机感,总觉得再这么下去,是不是鹤哥儿就不需要自己了?
那要是他不需要了,还会带自己进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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