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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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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窘,是过不来苦日子的,只能出卖色相,或者勾三搭四,或者另外再捡个高枝儿攀附。

这样活着,跟乞丐有什么区别?尊严被自己踩在脚下,就连亲人都未必愿意多看她们一眼。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前村的村支书家,大儿子曾是县城粮管所的所长,那日子,谁家不是羡慕得两眼发红。

可后来呢?

男人犯了错误,连累一家陷入谷底,那媳妇便受不了清贫疾苦,不到半个月就攀上革委会的主任,当了人家的姘头。

虽然日子是好过了,可她走在村里,谁见了不要啐一口唾沫。

再比如她上中学的时候,初二的历史老师是个刚从工农兵大学毕业的女学生,原本前途无量,偏偏想着找个长期饭票,嫁给了副县长的小儿子当二婚老婆,好好的老师也不当了,只想着回家生孩子。

结果没过两年,那小儿子便因为侵吞公款被查处了,那老师挺着大肚子到处奔波打理,却落不着半句好,继子继女更是听人挑唆,处处针对她,害她操劳过度的同时情绪起伏剧烈,一朝倒下,一尸两命。

这些年霍恬恬长在乡野之间,听说的家常八卦数不胜数,那些凡是想着靠这靠那而不是靠自己的女人,真就没有几个过得好的。

反倒是村后头的王嫂,虽然年纪轻轻当了寡妇,可她拉扯着唯一的女儿守在婆家,愣是靠着一手出类拔萃的绣活儿在县里脱颖而出,后来被请到省城去了,听说如今是响当当的刺绣大师,连省里的专家见了她都要喊一声王师傅。

霍恬恬最欣赏王嫂这样的人了,在逆境中不怨天尤人,在困窘中不放弃努力,最后硬是靠着自己的一双手,打破了世俗对寡妇的偏见,在自己热爱的领域,迎来了漫山遍野的春光。

那才是真正的风光,是自己身上发出来的光芒,谁也抢不走。

霍恬恬吃着饭,心里想着事儿,想自己要怎么努力,要一鸣惊人考个好大学,要做足以跟郑长荣比肩的杰出女性,要让别人提到她的时候,想到的不仅是郑长荣的媳妇,还有她自己的成就,她自己的事迹。

她默默地把最后一口饭吃完,起身看书去了。

郑锦绣似乎看穿了儿媳妇的心事,吃完跟着霍齐家一起收拾碗筷去了厨房。

小声道:“甜甜这孩子又想多了,亲家母,你多开解开解她,我等会先去附近转转,看看哪里还有空着的大院,挑个离你们近的,方便照顾她。”

“嗯,我看出来了,这孩子想自己努力呢。”霍齐家毕竟是亲妈,要是孩子的这点情绪都看不出来,那就枉为人母了。

她握住了郑锦绣的手,态度恳切:“老姐姐,你跟我说实话,长荣当初为什么看上她了你知道吗?”

“还能为什么?这孩子心思纯良,人又乖巧懂事,当时黑是黑了点,可美人在骨不在皮,我要是男人,我也喜欢甜甜。”郑锦绣其实问过郑长荣,当时他的原话是——

“不知道,说不上来,看到她哭就想保护她,想让她一辈子待在我身边,想让她无忧无虑地笑着过完这辈子。这些年部队也没少给我介绍对象,可我看都懒得看一眼,那些女人太肤浅,全都是奔着攀高枝来的,跟我不是一路人。可她不一样,她眼神清澈,但内里倔强,乍一看是个软弱可欺的小娇娇,但她其实很有主意,真正遇到事儿的时候,懂得灵机应变保护自己。我很欣赏她,也很想保护她。”

这话说出来多少有点肉麻,所以郑锦绣没有原话照搬,而是选了个看似肤浅的理由。

霍齐家笑笑:“老姐姐说笑了,长荣这孩子其实挺有眼光的,他看上的应该是我闺女骨子里的倔劲儿吧,所以你不用担心,她卯着劲儿要考大学呢,是没时间自怨自艾的。”

“看我,还是不如你这个当妈的了解她。”郑锦绣笑笑,帮着把碗放进了碗橱里面,问道,“对了亲家,甜甜说她户口页上的生日是假的,那你看,后天那个假生日还要给她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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