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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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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蒙·威尔逊的《到芬兰车站》。

五月的星城天气怡人,凉风掠过阳台,带着闪耀的灯火吹向了对岸,沈老师的声音在这微凉的夜风中,就像迷蒙的细雨,浸润着成默的心田。

差不多五百页的书,被沈幼乙抽丝剥茧的用一个多小时跟成默分享完毕,接着沈幼乙把这本《到芬兰车站》递给了成默,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喜欢看这类带一些趣味性和思辨精神的历史读物,所以特意买下来的。”

成默接过印着列林铜像的书,扫了一眼那血红的《to the fnd》字样,说道:“虽然这个作者有些偏颇,带着不少主观臆断,但贵在诚实,并且他的精神也是令人敬仰的,起码他的作品反映出来他是一个怀揣着梦想的人,也反映了当时的人类对大同世界的向往。那时的苏联才是人类的灯塔,没有人能够猜到就在几十年后,这个人类的希望以如此悲凉的结局收场……”

“其实我喜欢艾德蒙·威尔逊,并不是因为他的价值观,而是因为他是一个非常犀利的文学评论家。”沈幼乙说。

成默点头,“我对他了解的不多,今天才是第一次接触到他的书,只是知道他曾经评价过毛姆只是一个二流作家,我当时觉得他的言论主观性太强,也就没有兴趣去读他的书了,刚才听西姐读了他作品,发现只要是人,就难免对陌生人产生偏见。”

沈幼乙微笑,“我也很喜欢毛姆,但是艾德蒙·威尔逊说的没有错,在毛姆的同时代有福克纳,有伍尔夫,有乔伊斯,那是一个群星闪耀的时代,相比之下,毛姆在当时确实显得有些平淡无奇,其实我们现在听‘二流’这个字眼觉得还不算太差,但那个时候艾德蒙·威尔逊说的二流,意思就是不入流……”

文学史成默也略有涉猎,虽说并不算精通,可也多少能说上几句,他认真的想了想,开口说道:“也许在当时看来,毛姆的作品确实缺乏深度,偏向娱乐化,就像我们如今看待金庸先生一样,只是畅销作家,而不是一个文学巨匠,我们说文学的本质是批判,毛姆写了太多娱乐性的东西。”

沈幼乙点头,“文学界对金庸的武侠小说评价确实不高,说他是对统治阶层的谄媚,从胡适到李敖到王朔都觉得金庸写的是失败者文学,不登大雅之堂,比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层次还低,大概也是不入流的。金庸和毛姆在不同时代的相同境遇大概体现了文学界选择巨匠的条件。”

成默吐槽道:“首先你得写悲剧,不写悲剧是当不起‘著作’这两个字的。”

沈幼乙轻笑:“不仅如此,因为所有伟大的作家都苦大仇深,但毛姆过的太明快愉悦了。另外,他也实在太正常了,当时的人们总认为只有偏执狂才能当好艺术家,就像梵高这样,把自己的耳朵割下来的,才能称之为天才,像毛姆这样精神正常的畅销作家,连饥寒交迫厄运缠身这种基本待遇都没有感受过的人,是不符合伟大作家这一设定的。”

顿了一下沈幼乙又自我解嘲的说道:“也许我写不出精彩的小说,就是因为生活过的太平淡,你看我从小到大顺风顺水,没有遭遇过任何波折,从幼儿园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和工作,我的人生没有一丁点波澜,也许最惊险的一次就是上次因为小洁的事情去那个高利贷公司了……这对其他人来说是一种幸运,可对于我来说就未必是了。”

成默心道:沈老师啊,你的人生可比你想象中的丰富多彩的多。但此时成默也不方便这样直接了当的说出这个事实,便小心翼翼的说道:“去个高利贷公司算什么惊险的?”

沈幼乙笑着说:“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生气,也就是这一股子气撑着自己没有露怯,其实我当时好想将那个恶霸经理揍一顿,可后面回去的时候想起发生的事情,又觉得很害怕,觉得只能给钱算了……不过幸好恶有恶报……”

这让成默心中的灵光闪现,觉得自己知道了该如何慢慢的让沈幼乙意识到,并接受沈道一的存在,没有什么让沈幼乙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更好的方式了。

于是成默便问沈幼乙,上次那个关于两姐妹的冒险故事写的怎么样了,沈幼乙说成默离开之后就没有心情在动笔。

成默开口道:“我在米国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这个故事,每当想起的时候,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些很有趣的情节,比如把发生在沈老师身上的事情编进去,就会很有意思。”

沈幼乙没有想到成默突然提起这件至今还让她心存疑惑的事情,想到自己居然会和那个用画来猥亵自己的学生如此亲密,沈幼乙微微有些脸红,“我的事?你是说画的事情么?其实我也有想过把那段经历写成一个故事……不过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就一直没有写。”

“我?在我的构思中,我并不是主角,我所想的情节应该会和你想的不一样,故事里我不是最后的幕后黑手,这样的话戏剧冲突不够。”

“那谁是幕后黑手?”沈幼乙情不自禁的问,莫名其妙的她就对成默的构思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她似乎预感到了成默会说出来一个非常巧妙的悬疑故事的雏形。

“西姐,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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