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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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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坎村他去的不多,因为离镇上近,很多人都索性走几步去镇上买,不肯让货郎把差价赚走。

而且石坎村也没什么值得他收购的东西,久而久之,也就去的少了。

严之默听说他会收野味,来了兴趣。

家里的鸡距离长到可以杀了吃还有很长的距离,偶尔去镇上割块猪肉,也不是负担不起,但长期吃营养十分单一。

这会儿吃牛肉犯法,羊肉也还没有普及。

因此镇上城里的有钱人嘴馋的时候,都回去可以做野味的馆子。

严之默问了这大哥的姓氏,得知姓刁,十分好记。

于是他索性跟这位刁大哥定了一只野山鸡、两只兔子,若有兔毛皮也留上几张。

为了让大哥放心,他付了一百文的定钱。

大哥没想到拉一趟人还能做成生意,顿时变得格外热情。

说好只要收到这几类野味,便到石坎村给他们送去。

牛车行到后半程,天色开始转阴。

庄稼人一看天就知道这是要下雨,而且不出一个时辰就能落雨点子,于是大哥加快了赶车的速度。

下雨之前,天暗了不说,风也刮起来了,正所谓一场秋雨一场寒,

板车上也没个遮挡,严之默紧了紧衣服,很快露在外面的手就被吹得冰凉。

姚灼见大哥专心赶车,没空回头,便悄悄把严之默的手捞到自己怀里捂着。

严之默自己还不觉得什么,直到贴上姚灼的体温,才发现哥儿的掌心热乎乎的,相比之下自己简直就是个行走的冰坨子。

“回到家我给你熬碗姜汤,只求别淋了雨才好。”

严之默日日喝着药,虽说成亲那夜之后还没大病过,但体质比不得旁人。

前头大哥这句话倒是听见了,扬声道:“我算过了,定能赶着落雨之前回村子,你俩下车以后快走几步,不妨事!”

严之默和姚灼应了,又在板车上吹了快小半个时辰的冷风,等到了东宁村,乌云已经快压到房顶了。

算了算从这里走回石坎村,也还有一段距离,两人各自背好背篓,互相搀扶着,也顾不得说话了,只一味地往村子赶。

等终于看到村口的大树时,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天气阴岑岑的,却也走出一头的汗,眼瞧着雨还有一时片刻才能落下来,好歹是能放慢步子,缓缓往家走。

严之默调整着呼吸频率,再次感慨这具身体的体质太差。

不成想才进了村子没多久,就看在田里干活的人,不少都扛着镰刀之类的农具往同一个方向走。

两人都不是爱看热闹的性子,但看这架势都觉得事情不小。

严之默蹙起眉头,伸手拦了一个还算面熟的婶子询问,那婶子本来急匆匆地,见是他们小两口,忙停下道:“你们是才从外头回来吧?咱村出大事了!那郑家村的来了一帮汉子闹事!没看咱村汉子也全都去了!”

郑家村?

严之默对这些村子都不太熟,但郑家村这种以村中大姓为名的村子,一听宗族势力就很强大。

这样的村子来石坎村闹事,很容易搅得全村都不得安宁,故而不能事不关己,严之默追问道:“他们缘何来闹事?”

那婶子摇了摇头,“还不是方家二娘!先前嫁给了郑家村郑屠子,那可是好姻缘呐!郑家村离得远,好几年都没见她回村,哪成想头着晌午,郑家村突然来了一帮人,说方二娘跑了!要抓她回去!这才知道方二娘昨个儿就偷摸回了娘家,眼下躲在方老三家死活不出来,你猜吵什么呢?!”

婶子跺跺脚,叹口气道:“这方二娘竟是要和郑屠子和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这篇文开文一个月,有点感慨。周末理了下大纲,这篇应该会写蛮长的。因为是签约后的第一本,虽说一定有很多不足,但绝对会认真写到完结。多谢大家支持~

ps吃野味剧情是本文时代所限,剧情需要,现实中拒食野生动物,从你我做起。

倒v开始

大越朝的律法是允许夫妻、夫夫之间和离的,但话虽如此,也都是男子休妻或休夫郎,少有女子或哥儿主动提告的。

和离这种事,就算是成了,女子或哥儿的名声也坏了,莫说此生都难指望再嫁,很多娘家人也会因此怪罪于他们,最后落了个无家可归,只能去城里卖身为奴的下场。

因此听到这方二娘不仅孤身跑回娘家,还当众喊出要与郑屠子和离,在场人俱是一惊。

都是同村的,姚灼过去也与方二娘有几面之缘,是个模样清丽,利索能干的好娘子。

正如这婶子所说,在村子里,嫁给屠户是顶好的姻缘,因为屠户的手艺都是家传的,靠着劁猪、杀猪,有肉吃,有钱赚。

当年方二娘许了郑屠子,不知道羡煞多少娘子哥儿,怎料数年过去,闹到今天这一步?

婶子说完,就急着去方家看热闹,顺便也帮自家村子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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