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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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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二的知情者唐颖跟何远,那都是嘴严又靠谱的,从没说漏嘴过,就连爱去村口跟人聊八卦的唐颖,都默默把这件事封在了心里,从没跟任何人提起过。

十月十一这天,跟平常没有什么不同,很普通的一天,不普通的是,秦溪他们打算杀只兔子,邀请唐颖跟何远来家里吃饭。

不仅是秦溪跟唐颖的关系很好,秦江秦河跟何远,也是好哥们好兄弟,这一年,唐颖跟何远没少给他们帮忙,就算是搭把手,顺手的事,那也是情谊。

今年他们养的兔子,给他们带来了一百来块钱的收入,养了将近一年的兔子,卖了二十一只大兔子,自己却连他们养的兔子的肉是什么味道,都不知道,多少有点亏待自己了,所以,他们决定,在家宰杀一只兔子,顺带邀请唐颖何远他们来家里吃顿便饭,带点答谢宴的意味在里面,不过不重,更主要的是满足口腹之欲。

要知道,一只成年兔子,少说也有四斤多,长到五斤多的兔子,只能算是正常发挥,长到七八斤的兔子,才能称得上肥兔,所以,今天这只兔子,足以让他们五个人,大快朵颐一顿了。

唐颖跟何远知道他们要杀兔子,所以,来的很早,吃完早饭就来了。

秋收过后,地里的农活就少了很多,到现在,基本上是捡柴火,或者是窝在家里猫冬养膘了,当然,猫冬养膘的另外一种说法就是,少动弹,减少消耗,这样,才能少吃点粮食,给家里省点。

“你们行不行啊?不行换我来。”何远走过去,看到抓着兔子,但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下手的两兄弟,笑着说道。

他以前宰杀过野兔,虽然已经好几年年没动过手了,可他觉得自己还是要比他们两兄弟,强上那么一点点的,至少刀架在那灰兔的脖颈上的时候,不会手抖。

“也许可能大概行吧!”秦河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这是他第一次拿刀宰杀活禽,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他感觉自己浑身在抖。

有点害怕,有点惊奇,还有些许刺激,这种感觉很陌生。

“要不让我来试试,杀个兔子而已,跟杀鸡的区别应该不大。”

“先把兔子脖子上的毛给拔掉,旁边人抓住兔子的腿,然后,我用打磨的十分锋利的刀,手起刀落,把兔子脖颈处的大动脉划破。”

“哦,对了,要准备一个碗用来接兔子血,不能浪费。”唐颖回想着她老妈以前杀鸡的步骤,一一复述道。

她只不过是把鸡换成了兔子,总体来说是,换汤不换药。

“这能行吗?”秦河有点不敢相信,这鸡是鸡,兔子是兔子,会不会不一样啊?

“差不多,没啥大区别,无论是杀鸡鸭鹅还是宰猪杀牛,都逃不过这些步骤,一个是脱毛,再一个就是放血。”

毛不脱,没法下嘴,血不放,吃着口感不好,很腥。

“还是你来吧!我给你抓着兔子,不让它乱蹬。”秦河以前连鸡鸭都没杀过,这一上来,就让他杀那么可爱萌蠢的兔子,着实有些难为他了。

虽然他可以学,可这一下子就上来这么刺激的,一点和缓的余地都没给他,他一下子,是真的做不到。

“好,你就瞧好吧!”何远打算在唐颖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当然,等兔子被他宰了,这个目的也确实是达到了。

何远别的不说,动手能力还是很强的,他不喜欢说,只喜欢付诸行动,这恰恰就是唐颖觉得他最有魅力的一点。

她就喜欢愿意动手帮着收拾家务、洗衣做饭的男人,而不是像她爸那样,五指不沾阳春水,连喝口水,都要她妈给他倒,一回到家,就跟半身不遂,残废了似的,光使唤人了。

明明她妈也要去厂里上班,回来也很累啊!

可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所有人都只记得爸爸的累,理所应当的把家务孩子全都推给女人。

想养兔子

兔子虽然可爱,可秦溪唐颖她们没有丝毫为它们可惜的意思,她们两个现在满脑子想的就是吃肉两个字,谁都别想来阻止她们。

虽然自己辛辛苦苦养了快一年的兔子了,可兔子不像是猫狗这些动物,懂人性通人性,还有智慧,像那种,是肯定舍不得,也不会对它们下刀的。

兔子就是傻傻懵懵的,有吃的,就吃,饿了就叫唤,就算把它们抱出来喂食,它们也是这样的,吃就是吃,不会别的什么反应,无论怎么逗,都是那副傻样。

秦溪之前还想从兔堆里给自己找只有灵性的兔兔出来,可惜,每一只她都抱过喂过,没啥大区别,都是那么的萌蠢,以及对人类无感。

所以,兔子在她心中的定位只有一个,那就是家禽。

家禽在她这的下场除了卖钱就是吃,不会有另外的结果。

接的兔血,加水和盐,做成了血旺,兔血健不健康、好不好吃,压根就不是关键,不浪费才是关键。

在这个时代,压根就不会有放过任何食物的想法,所以,他们绝对不会浪费任何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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