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请收藏本站网址:hfshuwu.com

第519章 发色(1 / 2)

加入书签

从身边走过的年轻人,染着红色的头发,戴着很难看的耳环,从我面前走过,我便不多看一眼,就跑开了。

说起衣服的颜色,除了最爱的紫色以外,便是奶油色和白色了,看起来精神一些,这个青春里,除了几次离家出走,倒也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也没有有过去模仿谁,没有奇装异服的打扮,如果某一次你见到我是穿着紫色的衣服去见人的,那么我一定是去见一个对于自己而言,是很重要的人,或者说一位漂亮的女孩。

在这个青春世界的躁动不安和不断接受新奇里,我一没有染发,二没有戴耳环,上身是白色短袖运动衫,下身便是一条奶白色的长裤,牙齿还算洁白,鞋子也是白色的运动鞋,我也有意给身边的人一个尽量的好印象。

“你好啊!好巧呢”,当你听到我说这句话的时候,那么恭喜你得到了我的认可,你一定是能听到我心里话的人,而且还会有伴随着我的微笑。

“喂,你好,这个菜应该怎么做,你帮助我一下好不好?”当你听不到我说话的时候,或者是你有求于我的时候,你会看到我都不会看你一眼,因为之前一定是你让我讨厌了,所以无论你如何讨好,都不会再走进我的心里,除非在某一刻,你让我能看到你让我感兴趣的事情,并且会经常关心我,而且会微笑于我,只要我愿意点一点头,那么说明在我这你还有救。

如果第一次见面,我没有和你要说话的意思,那说明我是不想说话,如果你只是想要认识我,我顶多做个自我介绍,我特别讨厌被人跟着,这会让我觉得你在侵占我的个人时光和自由,所以就很讨厌这样的人。

当然有时候我也希望找个人一起走走,不需要太多的言语,毕竟我也是一个比较冷漠的人,所以说一个人的时候就一个人,想找个人的时候就直接说,有时候你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于是我拉着她就走,在喜欢的人面前,我是不需要面子的,她经常被我给逗笑了,所以我算是一个比较古怪的人,当然如果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我会变得很乖巧,很简单,而且爱笑,会主动卖萌,讨你喜欢,所以说我不希望不懂我的人懂我,所以就表现得很古怪,如果是让一个人了解我,那我会想尽办法让你开心。

当然,如果我愿意和你讨论做菜的方法,聊聊音乐,那就说明我还是蛮喜欢你的,如果我邀请你一起跑步,那就说明我愿意分享我的生活给你,那你可要非常珍惜了,如果让我感觉到你有一点的不情愿,那我会再也不理你了,既然你不在乎我,那我何必花心思去在乎你呢?

我很在意一个人的独处时光,不喜欢被打扰的时候,你一定不要来打扰我,如果打扰我,只会让我更加讨厌你,但是如果我想热闹一会儿的时候,我一定会去找你,因为我只是暂时生气,只是在这一刻不想见你,等到我的脾气过去了,我会很愿意去找你,陪你说说笑笑,就想和你在一起。

其实,细细研究一下,一个人的性格和小心思可能会比天上的繁星还要多,你想要真的去了解一个人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你不要去揣测别人的小心思,也不要以为你很了解人家,更加不要高估你自己在别人心中的位置,到最后你才发现,你很失望还失落。

以为了解别人就会去做你以为讨好别人,会让她高兴的事情,其实,这样做,只会让这个人更加讨厌你,因为你做的事情就让她讨厌,事情本身就存在错误性,所以说有这个冷漠的结果也是一定的,当你不知道她是什么心思的时候,你可以先找个理由在她身边,你不说话,她总会理你,也不至于太讨厌你。

在大家眼里我是一个神秘人,但是同时也是所有都夸赞的人,懂事听话,其实,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而不是想做的事情,我特意地有心去观察一个人,往往几句话就暴露了你的性格,既然你是我讨厌的那一类人,我有何必多和你浪费时间多说一句话呢!

我最喜欢的就是性格直爽的人,不喜欢有什么小心思的,直来直去,痛痛快快哭笑挺好的,大家在一起有什么就说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希望藏着掖着,所以说我喜欢这样的人群,让我感受到最纯粹的快乐。

我很讨厌那些奇装异服的人,几个人走在街上,正所谓物以类聚便是这个道理,有时候也会因为听故事,混迹在看似流浪汉乞丐的人群里,这便是快乐,能体会到更多的东西,我看似柔弱,实则刚强,但是我也在提醒自己,过刚易折,所以适可而止就好。

我的发色,在阳光的照耀下,偏暗红色,是自然的红色,也看着有点像是淡黄色,这天生的发色我就没有办法了,但是我却从来不想染发,也讨厌染发,无论到哪个地方就是这个头型,看着乱糟糟的,其实我也不想这样,我想如果我这么邋遢,还有人主动去关心我,肯在雨天为我打伞,那我会堵上生命去保护她。

在青春里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我觉得会有一种未知的遗憾压在心头,每天读书写字也未免太无聊了,在青春里有一次恋爱也好,虽然也许这样的恋爱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时间,但是在青春里有一次自己的爱情,是幸福的,因为你认认真真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