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5 / 5)
蔡思瑾砸吧了一下嘴巴,有个大八卦竟然都没有能及时爆出去,感觉真是不爽啊,不过好在自己还有娇妻在家,可以回家之后好好和她说道说道。因此,蔡思瑾及其盼望天黑下班回家。没有办法,胸中的熊熊八卦之火已经快要喷出来了啊!
可惜的是,因为对他很满意,辛大人一改之前蔡思瑾刚刚来时候那种消极怠工的心态,带着蔡思瑾到了会审司库房一个角落里,指着堆得快要和墙一般高的奏折,对蔡思瑾说道:“蔡大人,这里就是大晏朝建国以来,所有我们会审司去参加三司会审的案子资料,你有空就整理一下吧,会有心得的。”
蔡思瑾说好的这是一个清闲的衙门呢?这些堆成山的奏折要看完得好几年才行吧?真像问问辛大人,这些资料您老人家看过吗?
回家之后,蔡思瑾忍不住将自己今天发生的一系列复杂又刺激的事情和周水静一同分享,也说了说他对皇上和其余几个人的评价,尤其是这个辛享宁。
周水静笑着说道:“人家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吃的盐比你吃得米还多,自然比你看得更加透彻,更加聪明了!夫君,你不要气馁,好好努力,日后你一定会比辛大人更聪明的!”
蔡思瑾欲哭无泪——再加上前世那些日子,他过的桥、吃的米明明都要比辛享宁多好不好!可是为什么自己还是脑子不够用,就是比不上辛享宁呢?
哎,我还是赶紧升级一下,做做任务吧,正好现在知道怎么升级“舌灿莲花”这个技能的熟练度了,可以好好试试。
可是,要怎么才能找个方法尽量多地说服别人呢?蔡思瑾陷入了沉思之中。
三司会审
之后的几天, 蔡思瑾都在埋头收集、整理辛享宁之前交给他的历年材料。简直做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地步。与他之前备战科举也差不了多少了。
按理说科举知识和实务知识是差距很大的, 一般的人并不能在科举或者庶吉士散馆考试后就极快地接手具体实务工作, 因为现实之中的各种情况和法律规定太复杂了, 不是那些毛头进士或者庶吉士们能轻易上手、轻易应对的。
但是蔡思瑾就不一样。蔡思瑾前世虽然没有在刑部待过, 但是也曾经做过地方官, 审理过不少民事案件,以及刑事的初审案件,对于大晏朝的lt大晏律例gt十分了解, 还对大晏朝的令、格、式也很了解。
这里就要先说一说大晏朝的法律渊源, 大家才能明白审案这件事到底有多难。大燕朝的法律渊源一般来自于四类,简称“律、令、格、式”。
第一类所称的“律”指的就是lt大晏律例gt,这是大晏朝一部完整、成文的法律规定,是一定要遵守的,全国通行。不论是哪一个部门, 哪一个人在做事的时候,都必须遵守它,它的效力也是最高,其他规定如果与他相抵触,肯定要修改其他规定的。
、法令, 有些是皇上签发的,有些由内阁直接签发,有些却是六部衙门自己就能签发, 鱼龙混杂,效力层级和适用范围也不一样。
第三类被称作“格”。主要是皇帝对某些问题的批示。如果皇帝认为对某一类事情、某一类案件应当以同样的标准办理,就会将那一个自己批示过的“格”上升成“永格”。在县令、刑部官员等司法官员办案的时候,一般的“格”是不需要遵守的,只需要遵守“永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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