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赫米斯(1 / 3)
赫米斯,无罪之界外名叫郝曼杉,25周岁,性别男,单身,无业, 青年包租公。
是的,尽管他并没有一份正经工作,但鉴于父母早逝的他继承了大量(约两个‘单元’)姑妈留下的房产,每个月至少能收到近六位数的租金,所以生活质量一直都还不错,再加上这家伙长得眉清目秀,头发过肩后甚至分不清是男是女, 半套主角模板就已经出来了。
顺便一提, 这赫米斯还有个正在上高三的同居妹妹,是他姑妈的亲女儿,名下的房子比他只多不少,而且长得好看,还很粘哥哥。
总而言之,人帅多金、父母双亡、有妹有房的赫米斯多少算得上是个人生赢家,毕竟最标准的主角模板也莫过于此了。
不过人这种生物嘛,什么都不缺之后反而容易搞出点奇奇怪怪的幺蛾子出来,就拿赫米斯来说,他明明有着聪慧的头脑,考上了本市的一流大学,却在大二时期选择了退学,之后也没像别人一样谈个恋爱找个工作什么的,而是开始混帮派。
当然,在这个黑道比白道还难做的时代,说是混帮派,其实只是一群游手好闲还不愁钱的小青年们经常聚众喝酒、聚众吃串、聚众蹦迪、聚众去游戏厅罢了, 最多不过是跟别人发生口角争执的时候比较唬人而已, 要单论战斗力的话, 这会儿正在天柱山当保安的阿良及其那帮子小弟小妹们能在半小时内打哭他们。
而在不知不觉间,可能是因为性格义气、存款殷实、妹妹漂亮等一系列原因,颇具人格魅力的赫米斯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周围那帮小年轻中的领头人,不声不响地混成了老大。
不得不说,这哥们儿真就跟有主角光环加身似的,如果不是他那位堂妹是朵纯度百分百的橘色百合花,赫米斯很可能真的会因为过于现充而爆炸。
不过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尽管赫米斯是表面看起来是个要钱有钱、要颜有颜,妹妹、小弟、房子都一应俱全的现充,但他的日子其实过得并不轻松。
比如说,他不仅并非单身,而且已经跟青梅竹马相恋十好几个年头了
好吧,我们必须承认这一条让他显得更现充了,但如果再加上一条,那个女人正是他的上级领导呢?
这会儿有人可能就要问了,你小子不是刚说赫米斯是个无业者嘛,他哪儿来的顶头上司?
天真了不是,我的话你们都敢信。
咳, 言归正传, 事实上,赫米斯表面上确实是个无业者没错,但他背地里却是一个勤勤恳恳的公务员,简单来说就是——警察。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觉得恍然大悟,认为这家伙之所以能衣食无忧,不但躺着能赚钱,就算躺着赚不了钱也能躺着赚钱,表面上看起来是运气好,其实全都是局里接济的,事实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上面那些关于其家庭情况、经济情况的概括,全都是真的,赫米斯就是个可以靠收租维持高生活质量到死的男人,至于他为什么当警察,一言蔽之就是——正义。
没错,他是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而这份正义感,则来自他那同为警察,却在其幼年期不幸丧生于某个案件中的父母。
顺便一提,他那位青梅竹马的父母也是警察,跟赫米斯的双亲一样,都是很有正义感的好人,两对长辈既是同事也是朋友,关系可谓是十分要好,唯一的区别就是清明节时一方是扫墓的,一方是被扫墓的。
总而言之,赫米斯从小就想当一名警察,不过鉴于抚养他的姑妈想让其成为一名医生或者律师,他才没能在高中毕业后报考警校,毕竟老太太的身体不太好,当时已经没几年好活了。
然后在赫米斯大二那年的寒假,那位通过搞房地产把两个孩子拉扯大的姑妈终于还是没能挺到新年,而是欣慰地在模拟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乖女儿,以及赫米斯这个入学第一年就拿到奖学金的大侄子地陪伴下,咽气了。
隔天,赫米斯的妹妹就不再压抑本性,官宣了自己是朵百合花的事实,开始着手组建自己的‘后宫’。
同日,赫米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申请了退学,然后给姑妈并不是很喜欢,但在妹妹地掩护下始终与自己进行着稳定异地恋的青梅竹马打了个电话,表示自己想要当个好人,希望她能把自己安排进同所警校。
青梅竹马很高兴,当天便买了机票飞回了老家,并于同日当晚以赫米斯为鼎炉从成熟期进化成完全体,同时也让后者永久地失去了撒尿驱邪的能力。
。
是的,青梅竹马并没有让赫米斯入学警校,而是直接给他安排了入职,将这货变成了一个光荣的人民公仆。
然而直到走完全套手续之后,赫米斯才愕然发现,自己的工作性质与其他同事不太一样。
说简单点,就是间乎于‘跑外勤’与‘坐办公室’之间的第三种工作方式,即‘家里蹲’。
说复杂点,就是一个在局里没有正式编制但规模极大、保密等级极高的大科室最近开了个小部门,而这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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