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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赫米斯(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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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浪。

嗯,我们可以简单将其理解为网警。

不过这种网警跟大家所熟知的网警不太一样,他们的业务范围要相对高端不少,涉猎范围基本都是那种打底也能判个十几二十年的案子。

至于原因嘛,简单来说就是以精神虚拟技术为代表的科技发展速度太快,导致了很多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精神毒品以及,要往复杂了说就太复杂了,大家自由发挥脑洞就好。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没有罕见地区编制(甚至没有正式编制),且始终流窜于网络中的部门,不过待遇方面倒是没话说,尽管底薪只有区区两百块每个月,但在津贴和业务提成(没错,业务提成也是有的)方面却没有上限,所以对一些工作能力比较强的人来说还是很有赚头的,比如之前自从入行开始已经成功把三位数网络犯罪者送进监狱的赫米斯,他工资卡里的数额早已经进入七位数大关了。

毕竟不让马吃草,又叫马儿跑这种事实在太离谱了,咱就拿咳咳,拿古代举例子吧,如果你一个县太爷每个月的俸禄还不到你们县平均标准的一半,你会去贪吗?

说句实在话,反正我肯定去贪,凭什么老子寒窗十年好不容易当了个官儿,天天朝九晚五辛勤工作为百姓谋福利,结果挣得还不如人家卖糖葫芦的多?

简单来手,低待遇高权利会滋生贪污,贪污则会滋生腐败,而腐败是坏文明。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阻止腐败呢?

加薪!

也不用加的太过分,只要能对得起业绩和成绩,大家就都会相对比较老实了,因为坏文明毕竟是需要被打击的对象,我日子过得不好会铤而走险,我小日子过得舒服无比我凭什么要把自己往枪口上送?我好好当个父母官不行吗?好好为百姓谋谋福利不行吗?我还能满足自己的良心呢。

好了,此话题不宜多聊,所以我们直接说结论——

这个年代的公务员待遇不差,努力干活的挣得不比什么网红、球星、职业玩家少,至于尸位素餐的两百块低保拿好,请在饿不死自己的前提下继续怠惰吧。

而赫米斯,显然就属于那种很拼的人民公仆了,尽管他就算一个月只拿两百块也可以靠收租富足度日,但还是那句话,游戏中的赫米斯,现实中的郝曼杉很——正义。

他努力工作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温饱,而是纯粹地想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

总之,在入职后的这些年里,身为年轻人的赫米斯主要就是流窜在各种精神虚拟游戏中,将那些犯罪者送去他们该去的地方,而且从未暴露过身份。

之前也说过了,这个部门的‘网警’跟普通‘网警’不同,他们几乎不会使用自己‘网警’的身份,大多都披着某水友、某玩家、某热心观众、某(公款)榜一大哥这种马甲,而赫米斯的马甲,则是‘一个入驻某游戏的不良组织的领袖’,简单来说就是小会长、小帮主之类的角色,他认为这样可以让自己的视野和手段都灵活许多。

不过他那些小混混朋友,都是货真价实的本色出演,谁都不知道赫米斯的真实身份,真的只是在勤勤恳恳、快意恩仇地玩游戏而已。

当然赫米斯也没亏待他们,但凡小弟们帮忙破了案子,哥们儿都会用各种名义给他们整点好处,比如说自己中彩票了给大家发点零花钱,或者整个聚众旅游之类的。

而他这次入驻的无罪之界,却是个水相当深的地方,比如npc很有脑子,甚至没办法轻易知道谁是玩家谁是土著,但偏偏是这个游戏,有一个让赫米斯觉得必须常驻的理由,那就是无罪之界的阵营系统!

开服半年多来,他已经注意到,抛开大多数人不说,那些混乱邪恶阵营的玩家都他妈是一堆犯罪率高达八成的坏苗子,而且大多都是干大事大坏事的料!

有必要一提的是,大坏事不一定需要多高的智商,比如冲动杀人这种不需要什么脑子,甚至不可以太有脑子的事儿,也属于大坏事。

所以赫米斯就这样驻扎进来了,全过程大概是这样的——

查资料进游戏建角色找玩点给小弟们分享拉小弟们入坑前往最适合搞事(同时也是最容易出事)的自由之都成立不良集团蓝色圣典(警服蓝+刑法典)通过组织(接替伯父成为自己直属上司的女朋友)批下的资金站稳脚跟遭遇墨檀

“所以说,你打算找我聊点什么?而且还说什么会影响到我的威信。”

带墨檀穿过兼具着舞厅、台球厅、酒吧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仓库主体,走进‘社长室’的赫米斯舔了舔嘴角,眼中满是挑衅地看着墨檀,颇有一言不合就弹着舌冲上去揍人的架势。

“很简单,赫米斯先生,不,准确地说应该是郝曼杉兄弟。”

墨檀对面色骤然一凛的赫米斯咧嘴一笑,悠悠地说道:“我个人认为,如果让外面那些朋友们看到你因为自己被调查到了堂妹的全部资料,而不得不妥协于一个令人讨厌的陌生人,就太有失体面了。”

“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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